由公安、交通、通讯部门组成。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蓄意扩大传播险情的违法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及通信设施的安全,确保道路和通讯畅通。
6、基本生活保障组
由民政、财政、商务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民政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避险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避险人员的生活;做好保险理赔准备工作。
7、信息报送和处理组
由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建设局、水务局、交通局、气象局、安监局组成。国土资源局牵头。
主要任务: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位置、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组织险情监测;实行掌握险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险情灾情发展趋势,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应急指挥部,及时指导险情灾情应急工作进展。
8、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财政、发改、国土资源、民政、建设、交通、水务等部门组成,财政局牵头。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抢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经技术咨询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指挥部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应急相应结束,并予以公告。
四、应急保障
加强通讯与信息传递机构、人员和装备的建设,确保信息畅通。
应急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处理及时到位。
各相关部门要储备好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到位。
因抢险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待灾害应急期结束后要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要给予适当的补偿。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其它事项
1、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进行修订。
2、本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学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防治方案范文2
(一)预防措施
1、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校园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校长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政教处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安全处、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教室、宿舍、供电线路、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及时记录并整改。
5、政教处制定防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并指导校内师生掌握地震逃生知识。
6、成立防地震等自然灾害领导小组。
(二)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在发生灾害时,组织各方人员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要检查保管好各类电器。
2、组织各班班主任在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时,迅速将学生带领到在安全地方躲避。若遇人员受伤,积极组织抢救。如有伤势较重的伤员,学校无能力处置的,就近送医或在第一时间内联系“120”医疗急救中心,请求救治。
3、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在上级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4、安全处以及总务处检查学校食堂、宿舍、教室等重点部位,查看是否受损及损坏情况,检查是否发生火灾、毒气等次生灾害,并组织人员采取相应预防、处置措施。发生火灾、毒气泄漏等次生灾害后,学校应在处置的同时,向“119”、“110”等部门提出救援请求。
(三)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1、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时,要按照上级指令和预警信号安排学校各项工作,若需要停课,则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2、通讯小组随时与教育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在接到地震预警时,立即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突发地震后,领导小组立即对地震中师生伤亡、校舍损坏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了解、及时上报教育局。有新生重大灾情的,随时报告。
4、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四)事故调查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