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组织各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社区、村,利用多形式广泛宣传病媒生物防治共组哦的意义和作用,调动广大市民积极性与参与度,充分发挥各部门之间及群众的共同作用。
第二阶段(6月21日-8月25日)消杀段
1、积极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清除卫生死角,防治蚊蝇孽生地的产生,从根本上降低蚊蝇幼虫生长。
2、做好防蚊防蝇设施建设,使用物理方法控制蚊蝇活动区域。
3、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GB\T27775-2011《病灭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城镇》要求,结合药物消杀,开展多形式防治工作,确保蚊蝇控制在国家规范水平内。
第三阶段(8月26日-10月15日)巩固阶段
1、按照“治本清源”的原则,查漏补缺,进一步治理
辖区蚊蝇孽生情况。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2、通过环境整治,消除和减少孽生地,汛期注意水体
产生,特别是对各类小型积水和存水容器要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发动群众翻盆倒罐、清理杂物。
三。工作要求
1、要将本次夏季灭蚊灭蝇工作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和督促各部门、社区、村积极开展除害防病活动。
2、发动群众,人人齐动手,清除兄啊去、公园绿地各种类型的小型积水和容器,清除各类蚊蝇孽生地。
3、严谨使用消杀药物,加强科学合理用药的学习和指导,防治不正确用药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损害。
4、各个部门、社区、村积极行动起来,精心组织,同手安排,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2023年防蚊灭蚊专项行动方案及措施篇7
随着夏季来临,气温逐渐升高,降雨量逐渐增加,蚊、蝇等有害生物也进入了活动繁殖的高峰期。为进一步推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将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范围内,预防虫媒传染病发生,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蚊、蝇防治活动,清理蚊、蝇孳生地,开展蚊、蝇消杀活动,有效降低我县居民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外环境的蚊、蝇密度,确保将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范围内。
二、职责分工
(一)县爱卫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本辖区范围内的蚊蝇控制活动,并对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各乡镇、各单位按照属地负责原则,统筹辖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培训、督导检查,开展防控活动,并做好记录;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并开展病媒消杀工作;为辖区单位、居民提供病媒生物危害与控制等咨询服务,牵头对病媒防制工作中查出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三)各有关部门
各成员单位和其他行政部门除做好本单位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外,还应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监督管理,根据的要求开展预防控制工作。
三、实施安排
第一阶段(6月5日—6月15日)准备阶段
1、制定具体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督促协调落实经费,购买药械。
2、各单位在进行蚊、蝇侵害摸底调查、密度监测的基础上,根据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特点,确定防治重点、使用药物及防制措施。
3、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知识和意义,组织开展防制工作的相关技术指导,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群众的共同作用。
第二阶段(6月16日—9月15日)消杀阶段
1、彻底整治环境卫生,清除蚊蝇孳生地,初步降低蚊蝇幼虫的密度。
2、做好防蚊措施、完善防蝇设施建设(如:纱窗、纱帘、纱罩等)。
3、在环境治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GB/T27775-2011《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城镇》要求,结合药物消杀,开展综合防制,确保药物消杀的合理、科学、有效。
4、各部门要根据不同地段、不同行业蚊蝇分布及侵害程度等情况,确定重点消杀对象和消杀时段。
第三阶段(9月16日-10月底)巩固阶段
1、查漏补缺,进一步治理孳生地。畅通病媒生物信息的举报和管理渠道,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2、爱卫办及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督促防蚊蝇设施不合格单位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四、防治措施
本次全县统一灭蚊蝇活动,遵循安全、环保、科学、有效的原则,以环境治理为主,辅以物理、生物防制手段,必要时采用化学防制方法。在对一般场所防控基础上,重点场所可根据密度监测情况增加防制时间或频次。具体防制措施如下:
(一)孳生地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