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地控制扬尘。
(六)建筑材料扬尘污染的控制
1、砂石设置专用池槽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
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覆盖。
砂石料如过于干燥,应及时进行洒水。
2、其他易飞扬物、细颗散体材料(如石灰等),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放在不透风的仓库内,运输车辆要有防止泄漏、飞扬装置,卸料时采取集中码放措施,以减少污染。
(七)混凝土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混凝土操作间四周进行洒水,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袋装水泥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进行清扫,保持库内整洁,地面无积灰现象。
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
装卸以及控制作业时严格要求工人佩带口罩,做到轻搬轻放。
混凝土、砂浆拌制时严格按石子(砂)→水泥→砂顺序进料,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
搅拌机储料池前应设置三面挡水,并做好排水沟、沉淀池,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
(八)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在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边、生活区域内场地适当位置安装一些水龙头,使洒水皮管、洒水车能就近使用,便于操作。
道路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需进行洒水湿润,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
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粉尘经分类袋装后及时地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九)运输车辆扬尘污染的控制
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的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的散落,污染道路和周边环境。
冲洗车辆产生的泥浆水应通过二级沉淀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城市公共管网。
沉淀池派专人定期进行清理,一般为2~3天清理一次。
(十)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施工垃圾(暴露垃圾)清扫前先洒水湿润,运输可采用搭设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运输或采用密封容器、装袋清运,并派专人进行检查、监督。
所清扫集中的垃圾,在现场规划场地内堆放,并适量洒水或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粉尘污染,在施工现场处置工程渣土时进行洒水或者喷淋降尘。
(十一)生活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按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并进行密闭遮挡。
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场。
禁止在现场焚烧建筑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品和热熔沥青,以防止对大气的污染。
(十二)其他扬尘控制措施
1、土方作业过程中,安排专人及时清除路面遗洒的泥土,并使路面始终保持较湿润的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土方施工期间,当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停止施工作业。
2、禁止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3、清扫路面时,采取先洒水后清扫的方法。
4、合理安排土方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工序;施工现场,经常洒水,保持无风天目测无扬尘。
5、野外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应及时洒水。
6、对于施工场地平整作业造成的粉尘排放,要及时洒水。
7、施工过程中,所需水泥库应设防护棚,四周封闭,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水泥袋及时回收扎捆入库。
三、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按《邢台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考核表》中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2、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小组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考核,项目部各人员随时检查。
3、在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检查小组各人员进行检查后,由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班组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联合检查小组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