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严格执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医疗事故处理预案和医院急救预案,防患于未然。
14、坚持医疗缺陷、事故登记、报告、讨论、处理制度。
15、每年修订医疗安全保障方案,一切从医院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医疗安全防范措施。
16、严格执行病历保管、借阅、复印制度。
17、坚持开好每季安全医疗例会,分析缺陷、差错、事故所致医疗纠纷原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把医疗安全落实到实处。
五、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各科室必须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对所发生的差错、事故一周内讨论,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预防措施,如发现有隐瞒漏报漏登,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及科室领导的责任。
2、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医务科、护理部和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须做好善后工作。
3、差错、事故发生后,应由当事人负责登记,并口头报科室领导或护士长。
4、发生差错后,科室领导或护士长应对事件进行清理核实,于24小时内上报医务科或护理部。
5、医务科或护理部根据上级的材料进行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上报院领导。
六、医疗事故争议登记制度
1、当临床科室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要高度重视,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及时组织讨论,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及时向医务科汇报。
2、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登记和签名。
3、登记内容完整、不漏项、无漏报,有记录时间及处理意见。
4、全院做到登记项目统一、规范。
5、对弄虚作假、包庇隐满医疗事故不报告者,应严肃查处,不严格执行登记报告制度的科室,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七、入院管理制度
1、患者住院,须持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签发的住院证,由接诊室护理人员送入病房,办理入院手续。一般患者应在住院处接诊室进行卫生处置、更衣,并向病房护士做好交班工作。
2、传染患者的衣物须经消毒后存放。
3、患者的衣物可交患者家属带回保管。
4、护送危重患者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患者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并尽量减少患者途中痛苦。
5、接通知后病房护士应准备床位及用物。对急诊手术或危重患者,须立即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6、患者进入病房,医护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并主动热情接待,向患者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协助患者熟悉环境。主动了解病情和患者的心里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
7、通知负责医师检查患者,及时执行医嘱,制定责任制护理要求。
八、出院管理制度
1、护理人员根据医嘱整理出院患者病历、药品,注销各种卡片,通知患者或家属办理出院手续。
2、接到住院处出院结算凭证后,协助患者整理物品,清点医院用物,向患者交待出院带药的使用方法。
3、做好出院卫生宣教和注意事项,征求患者对医院的意见,签发出院证,送患者到住院处接诊室更衣。
4、清整病床单位用物,注销各种卡片,进行病床单位终末消毒处理。
5、病情不宜出院,而患者家属要求出院者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由主管医师批准和家属出示手续,并在病历上注明自动出院,有患者或家属的书面签名。应出院而不出者,通知所在单位接回。
九、病历书写质量检查制度
1、凡临床诊疗工作,应建立病历,无病历不能开具病假证明、疾病诊断书、住院证明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
2、病历的书写必须及时、完整、属实。应使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楚,措辞通顺、简练,段落分明,注上明确的标点符号,不得涂改、补贴及错别字,签名要签全名。
3、病历不论医师级别均应按《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
4、住院病历要求:
(1)新入院患者必须填写一份完整的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包括联系人的姓名、关系、单位或住址等)、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生活史、家族史、女患者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神经系统检查、精神检查、辅助检查、初步诊断等,由医师书写签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修审签名。
(2)住院病历及首次病情记录必须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如危重患者入院记录必须在患者入院4小时内完成。
(3)病历必须在医院内书写,不得携带出院外或回家书写。
(4)患者入院后应及时诊断和治疗,经治医师应连续3天详细记录病情,严重“三防”(防自杀、防藏药、防外逃)的患者随时记录,一般病情5天记录一次。对于特级护理患者,经治医师每天记录病情一次;一级护理患者则少于3天记录病情一次,特殊情况,随时记录。科主任(或上级医师)应有计划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