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门店所有调价、特价处理,必须先填写调价单,报公司营运部备案,由营运部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调价。门店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不得进行私自调价、特价处理。
5、特价处理有一定时限性,一旦门店觉得没必要再继续实行特价,应该及时申请调价,由营运部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调价。
6、门店调价、特价处理只针对所申请的单个门店。
六、门店财务管理
1、对于贵细物品、中草药和中药饮片的收款,采取双方做帐制度,即发货柜台做好详细销售记录(必须包含销售金额),收款柜台也同样要做销售金额记录。每天清算,确保金额一致。
2、对于拆零销售,在销售记录上必须有拆零销售人员的签字,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收款员承担。
3、对于退货,必须有退货记录,同时要求退货记录上必须有见证人签字,否则一律视为私自退货。(一旦发现私自退货,对当事人从严处罚)
4、收银员岗位必须有收银员在岗位,特殊情况,必须委托相关人员暂时代岗。
5、收银员交接班时,必须做好帐务交接手续,并填写交接记录同时签字,以确认责任。
6、收银人员每天在停止营业后必须做好帐务清算工作并及时上缴货款,同时在上缴记录上有双方签字。
7、在帐务交接和清算时,若有出入,则要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8、对于收款不入帐或所收现金大于货帐的,要从严处罚。
9、各个门店应该在第2天及时上缴前一天的货款。
10、门店要求每个月必须盘点1次。
11、门店店长每个月必须在规定时间与公司财务部进行财务核算。
七、门店费用管理
1、鼓励节约相关费用,对铺张浪费的门店将进行通报批评。
2、对日常的低消耗品和必需品必须填写领用清单,并报财务部。
3、对店堂、设备设施的维修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购买。
4、公共设施由店长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5、控制电话的打出,办公电话严禁私用,一旦发现,从严处罚。
6、节约用电用水,电费、水费实行实报实销,但必须附注票据。
7、门店所发生的每一笔支出,都需要由店长向总部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报销,当月凭有效票据结算。
八、人员变动管理
1、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辞退。
2、无故矿工次数累计超过5天的,给予辞退。
3、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辞退。
4、员工主动要求离职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店长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正当理由和原因。
5、店长批准后再报公司人事部审核,批准后开具《物品交接表》,到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并签字。
6、公司给予辞退的员工,接到通知后到公司人事部领取《物品交接表》,到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并签字。
7、财务部根据人事部审批签字的《员工离职申请表》和《物品交接表》,方可结算剩余工资。
九、质量档案管理
1、门店质量档案管理由驻店药师负责。
2、门店质量档案的工作由驻店药师负责完成,包括处方处理、双轨制的登记、进口检验报告管理、药品质量查询和投诉、药品质量信息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等。
3、其他有关GSP的各项工作,如人员的培训、体检等。
4、协助公司质管部做好其他质量管理工作
十、门店考勤管理
1、门店员工每个月正常休假4天。
2、门店的排班由店长统一制定,确保门店正常营业。
3、所有员工迟到、早退,每人次除了处罚2元外,还要纳入考勤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