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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整改措施方案6篇
大小:35.73KB 9页 发布时间: 2023-08-16 12:06:51 7.14k 6.71k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____

2、下设__医科大学附属__医院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认真负责本次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主任:____

副主任:____

成员:____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起多部门联合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形成合力,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2、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3、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医院宣传部门要通过开展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医疗乱象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月)。确定院内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同时要召开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并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迎接市卫生健康委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的检查和评估,并根据检查情况及时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改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汇总阶段(20__年__月)。收集汇总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及时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

四、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责任牵头部门:医务科

相关责任部门:护理部、院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等

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未按规定保管、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保健”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对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__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__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坚决予以打击、从严进行处置。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

责任牵头部门:医务科、财务科

相关责任部门:医保办、护理部等

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查处医务人员欺诈骗保行为。

重点检查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对于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虚假医疗、伪造医学文书、误导患者就医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不良执业记分管理规定予以记分处罚。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责任牵头部门:

相关责任部门: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信息中心等

重点查处未经医院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等相关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对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的监控,对医院网站、公众号上发布的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对于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虚假信息的行为,要严格按照“九不准”和院内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责任牵头部门:财务科、医务科

相关责任部门:设备科、护理部、药学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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