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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整改措施方案6篇
大小:35.73KB 9页 发布时间: 2023-08-16 12:06:51 7.14k 6.71k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

22、查处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重点查处:不按照规定标准收取医疗费用,不给患者出具结算费用清单和收据的行为。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

23、查处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法行为。(市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市医保局配合)

重点查处:诱导和过度用药、检查、治疗行为,以及术中加价的行为。

法律依据:《执业医师法》《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

24、推动建立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重点查处:医务人员违背职业道德的严重失信行为。

法律依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__-20__年)》(国发〔20__〕__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__〕__号)、《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__〕__号)、《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国食药监办〔20__〕__号)、《关于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__〕__号)。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于__月份启动,按动员部署、自查自纠、联合巡查、整改排查、督导暗查、总结评估、回访抽查、总结汇报8个阶段,为期9个月。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__年__月初-__月中旬)。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要根据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设立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确定多部门联合机制,召开动员大会,提高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__年__月中旬-__月中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根据此次专项行动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自查,查找问题、分析成因、制定措施,建立台帐、规定时限和责任单位及人员,及时组织问题整改。

(三)第三阶段——联合执法(20__年__月中旬-__月底)。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统一部署和要求,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依法进行集中联合执法,要按照管理权限实现一级及以上医院(含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医务室等)覆盖率达到50%以上。对执法中发现的相关违法违规问题,从严从重处罚,并按照方案要求及时汇总上报。

(四)第四阶段——全面整改(20__年__月__日-__月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照本医疗机构在相关部门联合巡查中发现的实际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五)第五阶段——督导暗查(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在自查自纠、联合执法、全面清查、全面整改的基础上,组织督导暗访和跟踪执法监督,巩固整治成果。

(六)第六阶段——总结评估(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要认真做好整顿工作总结,分析评估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于20__年11月初报至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

(七)第七阶段——回访抽查(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于前期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抽查,仍不达标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同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暗访,收集线索、逐级排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并接受省相关部门的回访抽查。

(八)第八阶段——总结汇报(20__年__月-__月)。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于20__年__月__日前,总结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卫生健康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整治医疗乱象是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排除医疗隐患的有效方法,是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全市各级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市级相关部门成立全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局主要领导担任,市卫生健康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并组建联合工作组。

(二)建立协同机制,落实职责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协同监管、依法履职,统筹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好医疗乱象整治行动,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相应部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各相关单位也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卫生健康局要切实加强此项行动的宣传引导,制作多样化宣传材料,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全方位进行研究宣传,营造强大声势和良好舆论环境。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协调手机运营商推送公益广告,通过网络发布专项行动方案和警示信息,发布投诉举报信息,特别是向广大群众宣传解读典型案例,揭示违法违规行为可能的危害和后果,提升百姓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选择和认知。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制定有效的解决和应对措施,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

(四)创新监管手段,形成高压态势。要在借助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通过自律规范、督促引导等方式引导行业人员守法依规的同时,积极创新监管手段、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各医疗机构也要进一步调动社会监督积极性,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建言献策。同时,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要建立案件台账,依托多部门联合执法优势,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形成高压严打态势。

要在__月__日前,由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上报辖区医疗乱象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信息,并统一于__健康服务平台予以公示。各级医疗机构要将本单位网络接入__健康服务平台,在门诊、住院部等显著位置公示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举报电话、微信二维码举报信息,以及本辖区、本单位投诉举报信息。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整改措施方案6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家、省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要求,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依法严惩医疗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医疗欺诈、强迫交易、诱导消费、强制消费”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在全市产生震慑作用,综合治理行业乱象,有效规范我市医疗市场秩序,进一步营造全市优质、安全的就医环境。

三、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整治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

四、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执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1、无相关资质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

2、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等行为;

3、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编制虚假病历、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行为;

4、全面排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口腔、精神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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