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县财政局:要通过短信平台、微信工作群、QQ工作栏等平台向相关单位财务人员推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提升财务人员防范诈骗的意识和辨别诈骗手段的能力,有效降低冒充领导诈骗财务人员案件发生。
(六)县金融服务中心:要组织各银行营业网点充分利用各网点的液晶显示屏、LED条屏、ATM机旁等醒目位置,滚动播放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视频和标语,放置宣传页、宣传版,将宣传防线由柜面向自助服务区域延伸,在自助服务设备页面设置提示语或提醒界面,提醒广大群众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筑牢金融单位防范城墙,提升银行等金融网点的拦截劝阻效果。
(七)县文化和旅游局:要充分发挥社会公共资源优势,在固定公益广告栏位置张贴一定数量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提示语或宣传海报。
(八)县教科局:要明确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宣传防范负责人,通过以学生为传播手段,以各校校园告示栏、宣传窗微信群、校讯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为载体,向学生家长群体宣传通报被骗案例,普及识骗防骗知识,做到校园宣传全覆盖。
(九)县交通运输局:要组织在汽车客运站、公交车、出租车的LED屏幕上滚动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标语;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作为交通安全教育内容共同部共同推进:要协调相关单位在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乡镇候车点等场所投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资料。
(十)县司法局:要组织宣传小分队,结合法律“六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教育引导群众确立正确是非观、荣辱观,自觉抵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在建筑工地、在建工程项目处设置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标语;负责督导做好建筑企业职工或在建工程工作人员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
(十二)县民政局:要利用发放物资、送法下乡、开展惠民政策活动等时机,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要在全县福利彩票投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单;在婚姻登记中心,向前来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手续的群众发放防骗宣传资料;向各养老院及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家庭集中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
(十三)县卫健体局:要指导督促各医疗机构、药店等场所在显眼位置张贴或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标语;在医疗机构服务点、收费窗口摆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册,方便群众取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联动。各乡(镇)、居民事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各自任务分工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和督导落实。
(二)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乡(镇)、居民事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明确分管领导负责该项工作,根据方案任务再分解,进一步形成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三)履职尽责,共同推进。各乡(镇)、居民事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因时制宜,通过传统和现代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宣传方法,提升宣传实效,切实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推向纵深,推向全面,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宣传到位,按时报送。各乡(镇)、居民事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于每周五下午16:00前将宣传情况及印证图片报至邮箱。联系人:县公安局宣传室主任马文彦;电话:
此次集中宣传活动,从即日起到年底为集中攻坚阶段,通过各单位的协作配合,在全县营造浓厚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氛围,力争短时间内降低发案数和损失金额,起到明显效果。从明年开始,根据实际情况,各单位开展日常宣传,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进行学习观摩,实现宣传防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公众安全意识,确保全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逐年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