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药品仓储保管应执行药品储存控制程序,并按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与养护要点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1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或常温库、冷藏库内;
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
冷库:温度保持在2℃~10℃
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2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
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
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
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以及性质相互影响的药品应分库存放;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
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区内,按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区在,经质量验收并确认为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区;
3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垛,如混批堆码,每一垛的混批时限为:药品的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间隔应不超过一个月;
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一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月报表;
4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规范操作;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
药品的货堆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
药品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00cm;
药品垛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
药品垛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电线的间距不小于30cm;
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
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
5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其中:
黄色:为待验药品、退货药品;
绿色:为合格药品;
红色:为不合格药品;
6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
4、药品保管人员应按照药品养护有关储存方面的指导,掌握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与养护要点,做好药库温、湿度管理记录,正确储存药品;
对于销后退回药品,应按退货药品的管理规定做好退货记录与存放、标识等管理工作;
5、药品保管人员每月底应定期做好库存盘点工作,做到货、帐、卡相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1.药品养护工作的职责是:安全储存,科学养护,保证质量,降低损耗;
2.从事药品养护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医药或相关专业学历,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3.从事药品养护工作的人员,应熟悉在库储存药品的性质与储存养护要求,以便指导并配合仓库保管人员对在库药品进行合理储存保管;
4.经常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配合仓库保管人员做好仓间温、湿度的检测和管理工作;每日上午9时、下午3时各一次定时对库内温湿度进行记录;如库内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5.养护人员应按照药品在库养护检查操作规程定期对在库药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和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进行复查处理;
6.检查中,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和在库时间较长的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应报请质量管理机构抽样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
7.库存养护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量管理部予以处理;
8.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进行养护;
9.负责养护用仪器设备、温湿度检测和监控仪器、仓库在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等的维护、检定等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