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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合集6篇
大小:19.91KB 4页 发布时间: 2023-08-17 15:59:36 2.54k 2.14k

6.3.7、每季度进行汇总、分析养护信息、填写《库存商品养护检查记录与分析》并向质管员汇报;

6.3.8、定期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温度,保证各类药品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6.3.9、根据药品流转情况定期按照系统计划对在库药品进行质量检查,一般情况在库三个月必须检查一次,重点养护品种每月检查一次;

6.3.10、药品因破损而导致液体、气体、粉末泄漏时,应当迅速采取安全处理措施,防止对储存环境和其他药品造成污染;

6.3.11、对质量可疑的药品,立即暂停发货,系统库存锁定不得销售,并填写《商品质量复检单》报告质量管理部复查处理,待质管复核后无质量问题进行库存释放后方可销售,怀疑为假药或无法确定的填写《药品抽样送检单》并进行送检。确定为假药的需填定《假药报告》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6.3.12、养护中发现不合格药品移库至待处理区,系统有移库记录;

6.3.13、定期检查、维修药品质量养护工作中的各种检验仪器、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6.4、药品养护工作应系统中建立药品养护记录;

6.5、根据该管理制度,另外制定药品养护操作规程,规范药品养护工作。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6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医院设置兼职药品养护员,由具有药师职称的技术人员负责。

三.药品养护人员做到认真检查在库药品的储藏条件,配合保管人员进行库房温湿度的检测管理。每日上午9~10时、下午2~3时各一次,定时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温度:常温库(0~30℃)、阴凉库(20℃以下)、冷库(2~10℃),湿度在45%~75%之间,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四、对陈列和储藏的药品根据流转情况定期进行养护和检查,并做好记录。一般药品每季度检查一次,重点品种包括近效期在一年以内的药品,贵细药品、二类精神s药品、易霉变、易潮解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和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视情况缩短检查周期,每月或每周检查一次。对质量有疑问及储存日久的药品及时抽样送检。对近效期的药品,按月填报效期表。

五、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征,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养护,并做好记录。

六、药品养护人员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情况以及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

七、药品养护人员具体负责养护仪器、设备(如除湿机、排风扇、空调)、冷藏设备、温湿度和监控仪器、仓库使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等管理工作,检查养护设备的运行情况。

八、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量管理负责人予以处理。

九、药品养护人员负责建立药品养护档案,定时记录温湿度,维修、保养仓储养护设施,按月填报效期报表。

十、本制度负责人为药品养护人员。

十一、本制度每季度考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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