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开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四、经营场所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五、预包装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六、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七、食品存放地点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八、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九、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食品保鲜与贮运管理制度8
为规范食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应根据不同规模和操作需要设置食品储存库房和存放设施,如冰箱、存放架(柜)等。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
三、库房应用无毒、坚固、易清扫材料建成。库房可分常温库和冷库,冷库又包括高温冷库(冷藏库)和低温冷库(冷冻库)。
四、常温库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五、冷库(包括冰箱)应注意保持清洁、及时除霜;冰箱、冰柜和冷藏设备必须正常运转并标明生、熟用途,冷藏库、冰箱(柜)应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正常显示。
六、低温冷库(冷冻库)温度必须低于-18℃,高温冷库(冷藏库)温度必须保持在0~10℃;冷藏设备、设施不能有滴水,结霜厚度不能超过1cm。
七、冷库内不可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食品。食品之间应有一定空隙,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库冷藏。
八、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处理。
食品保鲜与贮运管理制度9
1.库房管理人员负责库房食品贮存管理工作。
2.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等设施。
3.入库出库坚持先进先出原则。
4.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开设置。盛放食品的工具、容器做到生熟分开,有明显的标志。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要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分区域摆放,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有明显标识。
6.保持仓库清洁卫生。每月检查清理库房内不合格、过期、变质、包装破损的食品,及时下架和处理。
7.冷藏、冷冻柜(库)宜设外显式温度计。每日检查温度并做好记录。
8.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需贴有明显标志。
食品保鲜与贮运管理制度10
1、存放食品、保健食品的货柜、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污染。
2、陈列的食品、保健食品质量和包装应符合规定。
3、药品、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分开陈列,类别标签使用恰当,放置准确,字迹清楚,标志醒目。
4、凡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食品,一律不准上架销售。
5、对陈列的保健食品、食品,按月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架,并做处理。
6、养护员应有高中以上学历,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考试合格,熟悉保健食品、食品性能及养护方法的人员担任。
7、养护员依据保健食品、食品的质量特性监督贮存的分类情况是否合理,贮藏条件是否合适。
8、库存保健食品、食品按“三三四”的养护原则(每季度第一个月检查30%,第二个月检查30%,第三个月检查40%),陈列保健食品每月一次,定期检查外观包装和质量,并做好养护记录。
9、近保质期的保健食品、食品,易霉变、易潮解的保健食品、食品养护周期为一个月,并建立养护档案。督促营业员对近效期的保健食品、食品作好催报。
10、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二次观测记录温、湿度,使库内的湿度控制在45%—75%。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保健食品的性质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保健食品、食品储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