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如果在抢救过程中病情没有明显改善或者没有改善,应立即执行危重病人抢救预案中规定的“立即进入转院绿色通道”,并由经治医师和经治护士陪同护送前往协作医院。
6、在执行第5条后,护送人员应及时向医护部汇报情况,并接受医护部的调查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二、输血反应抢救、救治应急预案
1、当患者在输血后短时间内(或一定的时间内)出现寒战、抖动、发热、头晕、呕心呕吐、呼吸困难、心率加快、面色苍白、血尿、皮疹等症状、体征时,应立即视为输血反应。
2、出现输血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并给予地塞米松20mg+5%葡萄糖溶液10~20ml静脉推注(或5%葡萄糖溶液250~500ml+氢化考的松100~200mg静脉滴注维持)、吸氧和吸痰。
同时,检查输血袋(瓶)与患者的血型、交叉试验结果,核对袋内血液的色泽、采集血液的日期等信息,并记录事情的经过以便进一步核查。
3、对于输血反应,必须采取积极的治疗措施。
由于过敏反应可能导致发热、出汗、溶血、血尿等一系列体征和症状,应进行进一步的检查,进行对症处理,并采取其它的治疗措施。
4、经过抢救和救治后,病情稳定后应继续观察24小时,明确治愈后方可考虑出院。
由经治医师负责处理。
5、由于输血反应死亡率较高,应引起高度重视,争取主动,降低死亡率。
如果病情较重,建议立即执行危重病人抢救预案中规定的“立即进入转院绿色通道”。
1.经治护士应陪同病人前往协作医院的“ICU”监护病房,建议协作医院采取积极的血液透析抢救措施,以争分夺秒救治病人。
2.在实施第一条后,护送人员应及时向医护部汇报情况,并接受医护部的调查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3.医院应急方案中包括了感染暴发等突发事件,详见医院感染规章制度中第8条。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常指大批可疑食物中毒、煤气中毒或爆炸、严重交通事故等重大灾害事故伤病员突然进入医院,且不能立即推诿的病人。
5.在实施抢救、应急处置的同时,当班或值班人员应安排工作人员立即口头报告医院负责人、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疾病控制中心,并立即与上级医院急诊中心联系,120、110联系。
6.为了争取时间,可以就地进行抢救。
需要手术的伤者,应立即送往手术室进行手术抢救。
7.各级医务人员一旦接到通知,在医院的人员必须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参加抢救;休息在家的人员应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医院参加抢救。
8.抢救现场的医疗指挥由职称最高的临床医师担当,任何人不得拒绝执行。
9.抢救过程中,可以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护士和药房不得拒绝。
10.抢救过程中死亡或者送到医院已经死亡的,需得到疾病控制中心的确认后,联系殡仪馆将尸体拖走。
11.抢救过程中,相关部门已到达或同意接受等事宜,应立即给予转院。
参加抢救的人员根据医院安排XXX,完成后返回医院。
12.在抢救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听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示,或需要妥善处理的情况,如经过公安部门、疾病控制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