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方法:用专用贮存桶贮存到一定量后由专人定时、定路线运送到我中心指定的垃圾处理站。
2.3损伤性废物是指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解剖刀、手术刀、玻璃试管等。
处理方法:产生后立即放入防刺、防渗漏的硬质容器中,后放入有明显标识的医用垃圾袋中,由专人定时、定路线运送到我中心指定的垃圾处理站。
2.4药物性废物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等。
处理方法:由护办存入不合格药品区,及时上报药品管理部门,并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处理。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中心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发生医疗废物生物安全事故后的应急处理措施
4.1迅速组织人员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对污染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扩散,保护好周围人群。
4.2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时,当事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并组织相关人员对污染现场进行保护性封锁,严格控制无关人员出入污染区,避免造成污染扩散和周围人员伤害。
4.3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垃圾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同时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安全有效的处理方法进行场地消毒。
消毒工作应由污染较轻区域向污染较重的区域进行,待彻底清洁和消毒后,再对清扫工具进行消毒。
4.4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必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
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品和用具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4.5如果在处理过程中,清理人员的身体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按照职业防护应急处理流程进行紧急处理。
4.6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颁布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48小时内上报卫生局及环保局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4.7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4.8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环境污染事故时,由质量管理科协同相关部门及时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明确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并按相关制度追究。
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写出总结报告。
以上预案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医疗废物泄露的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4
(一)总则
1.目的:为了防止医疗废物在处置过程中发生流失、泄露、扩散而导致传染病播散或污染环境的事故,提高我院医疗废物专职工作人员的现场应急能力,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2.使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院院内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的应急处置。
药物性、化学性医疗废物的意外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置组织体系
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后勤副院长、业务副院长
成员:总务科科长、院感科科长、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药剂科主任、设备科科长、门诊部主任
职责:负责对事故处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成立事故现场调查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现场处理组、后勤保障组,各组分别由总务科、医务科、院感科、药剂科、设备科等负责人牵头。
职责:
1.事故现场调查组(总务科、院感科、门诊部):负责勘察事故现场,组织人力对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调查记录。
2.安全保卫组(总务科):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及时疏导事故现场围观人群,保障安全,防止事态扩大并负责应急所需后勤物资的保障。
3.医疗救护组(医务科、护理部):负责现场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4.现场处理组(院感科、护理部):对现场消毒处理工作及个人防护工作进行指导,并组织人员对泄露现场进行消毒处理。
5.后勤保障组(总务科、设备科、药剂科):负责应急处理所需个人防护用品、消毒器械、药品的保障。
(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报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