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条包装物品领用
明确包装要求后,包装人员根据要求到仓储部领取包装材料、如打包机、包装纸、包装袋、发货单等。
第5条包装作业
包装人员根据货物的特点进行包装材料的选择,按照包装要求进行包装作业。
第6条附录清单
包装完毕后,包装人员认真填写包装清单,将其连同包装件一起放在相应的包装容器中。
第7条封装
把包装件及包装清单放入包装容器后,包装人员使用相应的工具或设备将包装容器封起来,以确保货物在以后的流通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方便性。
第8条贴标签
封装完毕后,包装人员还需在外包装容器上贴上具有文字或图像说明的标签,以便于相关工作人员辨认、识别货物,并利于交接、装卸、分票、清点、查核,避免错发、错卸、错收。
第3章包装检验
第9条选择检验方式
对配送货物的包装检验,采用一般抽检或当场检验,在进行具体检验前,应根据货物的品种、性质以及有关规定作出适当的选择。
第10条核对包装标志
核对货物外包装上的商品包装标志(标记、号码等)是否与订货合同及配送要求相等。
第11条检验
检验配送货物的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和衬垫物等是否符合配送要求。
第12条验残
对于外包装破损的货物,应配合运输等相关部门做好验残工作,查明货损责任方以及货损的程度。对于发生破损的货物,要检查其损坏是否是由于包装不良所致。
第13条安全性检验
检验货物的内外包装是否牢固、安全、完整,是否适于配送,是否符合货物质量、数量的习惯要求。
第4章附则
第14条本制度由配送中心负责起草和制定。
第15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