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药品费用比例控制
按医保政策规定,医保用药报销分为报销药品和自费药品,报销药品实行分级管理。药占比需在40%以下。
1、对自费药品(含非适应症药品),要求履行告知签字,由患者自费购买,不准在医保费用中结算。
2、对适应症药品由三级医生分别把关签字,方可使用,并在病历中体现。
3、术前预防用药、昂贵抗生素使用、超范围用药、超标准联合用药(按与医保管理部门签订的协议条款认定)等,由合理用药专家督导委员会检查,发现不合理用药或经由上级医保管理部门查处,所发生费用由当事科室和当事医生负担。
4、药品费用比例全院暂限定在45%以下。其中内科≤50%,外科≤35%,妇产科≤30%,儿科≤40%,并逐渐下降。
三、住院费用总额控制
根据我院与医保局签订的服务协议,城镇职工住院报销限额为XXXX元/人次,城乡居民住院报销限额为XXXX元/人次。制定我院住院费用总额控制措施及规定如下:
1、城镇职工报销总额平均每人次为XXXX元,城乡居民报销总额平均为每人次XXXX元,超出部分由当事科室负担。
2、自费诊疗项目要严格控制,必须应用时由患者同意签字,方可实施,否则发生费用由当事科室及当事医生负担。
3、眼科手术严格执行本条第一款,手术室严格执行定额收取费用,严禁分解、超标准、重复等收费。
四、科室主管院长是科室控费的重要管理者,主管科室药占比每升高5%,扣科室主管院长XXX元;报销总额每超额5%,扣科室主管院长XXX元。
五、根据国家卫生卫计委的规定,定期对连续排名在前三位销售额异常的药品,次月予以停用,请各科室及时选用替代药品。
六、严格执行我院20XX年下发的《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对违规违纪医务人员和相关科室给予相应处理。
七、本规定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医院医保控费制度及措施方案4
一、医疗控费的必须性
(一)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是城乡居民医保保障的主要形式
城乡居民医保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具体形式,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工作。自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以来,各级政府对城乡居民医保的投入逐年增加,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制度运行持续平稳。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健全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涉及政府、参保对象、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质优、价廉、高效、可及的医疗服务,以及充分利用有限的医保基金,努力为群众提供较高水平的保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成为医保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给医保基金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民生保障的需要,国家先后开展了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综合改革及公立医院改革,“总量控制、结构调整”为改革的主要目标。主要方法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行药品零差价,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总体不增加群众负担。
从目前运行的情况看,药品价格是价了,药品费用在医疗总费用中的比例大幅下降,但医疗总费用并没有象当初制度设想的那样保持总体平衡不增长,而是医疗服务价格提高,且医疗服务成为医疗机构唯一的利润来源,大量购买医疗仪器设备,增大医疗服务供给,成为医疗机构普遍现象。医疗总费用快速增长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为断增长,医保基金支出压力不断加大,基层面临出险的风险。现阶段,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与医保基金的有限性成为管理中的主要矛盾,如何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成为医保管理的重要课题。
二、医疗控制的主要措施
承办机构将与医保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经办机构采取多种举措,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一)以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为统领
与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协议管理,采取总额控制下的多种支付方式相结合混合支付方式。年度医保基金总额、医疗费用增幅、次均费用控制等指标均在协议中予以明确,对切实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证基金安全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二)切实加强医疗服务管理
以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严格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等为重点,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努力改善患者就医感受。
1.推行临床路径管理。临床路径是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是一个有关临床治疗的综合模式,以循证医学证据和指南为指导来促进治疗组织和疾病管理的方法,最终起到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变异,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作用。临床路径由国家卫计委或委托中华医学会发布。xx区要求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加大临床路径应用工作实施力度,进一步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专业及病种。至20xx年底,二、三级医院出院患者临床路径管理率分别达到70%、50%。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项目也以临床路径表单为基础,超出表单的诊疗项目一律不予支付。
2.严格执行“三合理”规范。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全面落实省卫计委制订的“三合理”规范,坚持因病施治。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采取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对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不规范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临床应用加强干预。同时要求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低价药品,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首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适宜技术。要根据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开具检验检查项目,凡是通过费用较低的检验检查能够明确诊断的,不得诱导患者再行其它同类检查项目;非疾病诊治需要,不得重复实施检验检查;严格整治“大检查、乱检查”,提高大型影像设备检查的阳性率,二级及以上医院大型X线设备检查阳性率总体达50%以上,CT、MRI检查阳性率总体达60%以上,医学影像诊断与手术后诊断符合率总体达90%以上。
3.实施检查结果互认。只要检验检查结果可靠、临床确认不需再次检验检查的项目,定点医疗机构间实行实行互认,不得重复检查,增加群众负担及基金支出。
4.鼓励开展日间手术。结合xx区实际,合理确定病种价格,鼓励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日间手术,持续缩短平均住院日。
5.实行部分病种同病同价。为配合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要求,积极探索在一、二级医疗机构间实行部分病种同病同价工作。在国家、省卫生计生部门推荐的日间手术术种目录内,选择三个一级手术病种,在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之间实行同病同价差别化支付。
6.合理控制收治病人数。一是出台住院病人控制数。为规范参合人员住院管理,合理控制参保人群住院率,承办机构将与定点医疗机构组织谈判,合理确定收治病人数。二是严格把握收治标准。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江苏省卫计委印制的《社区门诊诊疗指南》,将符合条件的患者收治入院,不得降低收治门槛,将在门诊可以治疗的患者收住入院。三是加强稽查。要以意外伤害、脑梗塞、呼吸道感染性疾病为重点,严格医疗机构降低收治门槛收治病人的行为。
7.实行出院患者次均费用控制。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负担及基金压力,对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患者次均费用增幅列入协议管理内容。同时对同级医疗机构同病种患者出院患者的次均费用提出要求,即同级医疗机构同病种患者出院患者的次均费用不得超过该级别医疗机构出院患者次均费用的20%,超过部分基金不予以支付。
(三)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