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中,与会人员应及时关闭手机铃声,打开震动;请勿随意打断他人发言;急需接听电话,须到场外接听。
第六章会后工作
第十一条会议结束后,各部门应做好收尾工作。
一、会场清理:各部门使用后要及时关闭投影仪,视频等设备,椅子及时归位。行政部会后检查并整理会场,保持会场清洁。清点会场设备,保证会场内设备完好。会议室使用完毕后,随时关闭门、窗和全部设施、设备、电源,其实做好防火、防盗及其他安全工作;
二、会议纪要:由会议组织部门指定人员做好会议纪要,并成文由与会人员签字确认;
三、贵宾接待工作:涉及会后接待用餐或接待用车,由责任部门陪同,行政部协助安排用餐及行程用车,直至接待工作结束。
第七章会议室的管理
第十二条会议室由行政部指定专人管理,各部门在使用会议室过程中,要保持卫生,禁止吸烟,爱护室内设备。会议室内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未征得公司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拿出会议室或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会议室的环境卫生由行政部安排专人打扫,要做好日常清洁工作。为保持公司形象,公司员工切勿将私人物品摆放于会议室。
第十四条如遇下班或节假日,会议室管理人员应做到门窗关闭、电源关闭,遥控器等小件物品应及时收纳,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第八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行政部指定,经区域总经理审批,报批集团通过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行政部所有。
第十七条其他内容
附件一:《会议室预约使用登记表》
附件二:《会议接待需求表》
会议室使用规范及管理制度3
为充分发挥会议室功能,进一步规范会议室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各类会议正常召开,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会议室(包括局十楼会议室、数字中心会议室、二楼会议室)由市局统一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具体调度。会议室涉及使用的设备设施由专人负责保管、管理与调试。其中局十楼会议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数字中心会议室由数字中心负责,二楼会议室由市容支队和规划支队共同负责。
第二条为了避免会议时间发生冲突,提高会议室使用效率,各部门的工作例会安排,应当抄告局办公室统一备案。如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等,需用会议室,在会议确定时,应当在第一时间将会议事项、参会人员等情况,及时报送局办备案,以便统一安排。
第三条会议室使用遵循领导优先,先登记先使用、先紧急后一般、先全局后部门的原则;本着重要、紧急优先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四条如需使用会议室设备,应提前说明,以备提前准备,确保会议顺利进行。部门牵头召开的会议,席卡、会务用品(如:茶叶、投影设备、音响等)及会务服务,由部门具体负责;市领导出席的会议、或全局性会议,会务服务等由局办公室具体承办,相关部门和单位予以配合协助。
第五条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会议室的环境卫生。
第六条会后使用部门及时关闭投影仪、空调,桌椅及时归位,确保各种电器断电、门窗关闭,室内干净整洁。如发现设备故障和公物损坏应及时告知办公室,以便及时修理。
第七条未备案使用会议室,出现会议冲突的,由其自行协调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会议室使用规范及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会议室管理,充分发挥作用,提高使用率,明确各部门使用公司会议室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
三、会议室用途
会议室用途:公司会议、部门会议、员工培训、员工工作面谈、招聘面试、客户接待以及适合在会议室举办的小型活动、竞赛活动等的场所,不做其它用途。
四、会议室使用规定
1)会议室由行财中心统一管理,统筹协调安排使用,并负责卫生、安全以及对室内设备物品的管理;
2)部门或员工需要使用会议室时,需提前预约并填写《会议室预约使用登记表》。临时性使用会议室,必须确认没有其他会议预约,方可使用会议室;
3)使用原则:先登记预约,后使用。没有经过登记预约的部门或员工,在没有冲突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但如有冲突,需让已登记预约使用会议室的部门或员工;
4)按登记预约的先后顺序使用。特殊情况下,经相互之间协商后可以调整使用顺序。但行财中心不负责协商,由使用者自己协商;
5)遇公司级的紧急及重要的会议,已登记预约使用会议室的部门或员工,应先让公司级的重要会议;
6)部门及员工应在所预约的时间到达会议室,并开始使用。超过10分钟未到达会议室的,本次会议室使用的登记预约作废,其他部门或员工可使用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