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第十条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高管成员参加,参加会议的人员应积极发言、明确表态。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专题问题时,如有必要可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第十一条总经理办公会由公司行政综合部通知、记录和整理
纪要。
第二节中层干部会议
第十二条中层干部会议是公司围绕战略发展、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等工作而适时召开的会议。会议传达、落实公司管理理念、思想、重大决策、决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市场、财务管理和发展情况,总结工作情况,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激发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和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中层干部会议包括周例会、月例会、季度例会、半年工作会议等。
第十四条召开中层干部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主持,参加人员原则上为公司各单位、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
第十五条中层干部会议由公司行政综合部通知、记录和整理纪要。
第三节经济分析会
第十六条经济分析会是公司对月(季)度生产经营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查找问题、制定措施并解决问题的会议。会议听取各单位、部门有关上月工作汇报和总结,由会议主持人对此作出明确的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指出计划完成较差或执行不力的责任部门或人员,提出解决办法,分析、研究和落实改进方案,明确提出并责成相关部门按照会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的任务。
第十七条经济分析会原则上每月的第一个周一召开,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第十八条召开经济分析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主持,参加人员原则上为公司各单位、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
第十九条公司经济分析会议由公司行政综合部通知、记录和整理纪要。
第四节经营管理协调会议
第二十条经营管理协调会议是公司每周经营管理工作的通报会议。会议在听取有关部门每周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及时协调解决各部门提出的问题,讨论研究并提出本周经营管理工作计划。
第二十一条经营管理协调会议原则上每周一召开,时间控制在60分钟内。
第二十二条召开经营管理协调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主持,参加人员原则上为公司各单位、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
第二十三条经营管理协调会由公司行政综合部通知、记录和整理纪要。
第五节专题会议
第二十四条专题会议是分析、研究公司近期生产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市场管理、资金管理、经营管理、预算管理、合同评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明确并责成相关部门按照会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的任务的会议。
第二十五条专题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分管的公司高管成员主持,公司各单位、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参加。
第二十六条专题会议由所属分管部门组织并承办通知、记录
和整理纪要,行政综合部协调安排会议室。
第二十七条专题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承办部门将有关的《专题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发后执行,同时报送行政综合部备案。
第六节部门日常管理例会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必须有效地召开部门日常管理例会,充分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桥梁纽带作用。
第二十九条部门日常管理例会至少涵盖如下内容:传达贯彻公司会议、文件及领导指示精神;了解本部门及下属本期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制订下期工作计划,研究分析部门开展各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定改进办法,制订有效的预防措施;分析部门员工提出的工作问题并讨论研究相关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以恰当的形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融洽部门成员之间的关系,营造团结进取的氛围;安排专题培训等。
第三十条部门日常管理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必要时邀请分管领导参加。
第三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必须保存完整的部门日常管理例会原始签到记录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年。
第七节对外接待会议
第三十二条对外接待会议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和上级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的汇报会议。
第三十三条对外接待会议视来宾级别和来访目的由公司总经
理或相关的分管副总经理接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属于业务对接的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指定人员接待。
第三十四条对外接待会议属公司层面的由公司行政综合部负责联系和组织;属于业务对接和专题内容的由公司对接部门负责联系和组织,公司行政综合部配合协调会议室、安排接待等工作。
第八节其他会议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监事会及团队研讨等其他会议,可根据实际或部门职责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有关部门对应组织。
第三章会议的组织、管理和服务
第一节会议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