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销售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于每月的25日至次月5日之间召开,具体日期由销售总监决定。
(二)公司销售例会由销售总监主持,销售部经理、销售主管和区域销售专员、销售助理、电话销售专员参加,总经理根据需要出席。销售总监因故不能出席时,授权销售经理或销售主管主持。办公室负责人列度会议。
(三)公司销售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会议主持人通报公司总体市场情况;销售部经理或销售主管总结公司当月销售工作情况;提出本月工作安排方案;区域销售专员、销售助理、电话销售专员汇报上月工作情况,提出本月工作方案;与会人员讨论有关事项;会议主持人对下一工作月度销售工作进行预测,研判行业发展趋势及销售工作的对策,宣布下月销售工作安排;总经理通报重要事项并提出工作要求。公司销售例会期间,销售总监与管区域销售专员个别谈话,进行指导,销售部、销售主管参加;同期,由销售部经理或销售主管主持,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和考核。
(四)公司销售例会由销售部负责组织和记录,议定事项形成《公司销售例会纪要》,由销售部起划,经销售部经理或销售主管审核后,报销售总监或其他会议主持人签发,副本送办公室备案。
五、部门例会
(一)部门例会,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或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但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开会时间、参会人员等,不得与公司会议冲突。
(二)部门例会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该部门全体员工参加。
(三)部门例会的主要内容:部门负责人传达公司会议精神,通报公司近期总体工作安排和面临的问题;每名员工汇报上月工作情况,提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建议和本月工作安排;与会人员讨论有关事项;部门负责人提出部门下周工作要点、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
(四)部门例会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一名员工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载明会议主持人、议题、发言概要、工作要点及时限要求。
六、公司及部门其它临时性会议,另外安排确定。
第五条、会议计划与统筹
一、每月28日前,办公室应与各部门协调确定下月计划召开的各类公司级会议,统一报总经理审批后,会同公司领导工作例会、部门例会,编制《公司月度会议计划》,于月底发放给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
二、凡办公室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的临时会议时,会议主办部门应提前2天完成会议提议和报批手续,并报请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三、会议安排的原则为: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临时会议服从例会。各类会议的优先顺序为:总经理办公会、公司领导工作例会、公司销售例会、部门会议。
因处置突发事件而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本规定限制。
第六条、会议准备
一、会议通知遵照以下规定:
1、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表》的会议,月中无调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会议主办部门按计划表直接通知参会人员;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谁主办,谁通知”的原则进行会议通知:
(1)未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而临时提拟的会议;
(2)虽然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
(3)其它主办人认为应另行通知的情况。
3、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对象为与会人和会务服务提供部门;
4、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的会议,应以会议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
二、会议的其它准备工作遵照以下规定:
1、会议主办部门应提前准备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落实并布置会场,准备好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
2、公司召开的公司级会议会务服务统一归办公室负责。
3、各部门召开会议需用公司会议室的,应向办公室书面提出,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第七条、会议组织
一、会议组织遵照“谁主办、谁组织”的原则
二、会议主持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主持人应不迟于会前5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
2、主持人一般应于会议开始后,将会议的议题、议程、须解决的问题及目标,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必要的说明。
3、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行中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并有权限定发言时间和中止与议题无关的发言,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
4、属讨论、决策性议题的会议,主持人应引导会议作出结论。对须集体议决的事项应加以归纳和复核,适时提交与会人表明意见;对未议决事项亦应加以归纳并引导会议就其后续安排统一意见。
5、主持人应将会议议决事项付诸实施的程序、实施部门、达成标准和完成时限等会后跟进安排向与会人员明确。
三、参会人员须遵守以下规定:
1、应准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
2、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3、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