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月5日报名对象:“两一致”户籍人口对象,镇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国有企业编制内员工的子女,所划片区内拥有房产、实际居住的“两一致”适龄儿童。
x月6日报名对象:非两“一致”对象。
x月7日—14日: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x月15日—16日:学校资格审核结果送交镇教委办
x月20日前后:学校公布入学资格审核结果;
x月28日:公布我校学位余缺情况
8月24日起:学额未满的学校接受“统筹调剂”对象登记报名,并将补录结果向镇教委办报备,招生结果报镇教委办审核并向社会公布。
9月1日前:招生结果送交镇教委办汇总报送教育局。
六
报名地点
__市__镇__中心教学楼一楼多媒体教室
七
注意事项
(一)小学招生需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证件,签署日期应为入学2023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需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的学生父(母)在我镇缴交社会保险需半年以上(2023年3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镇社会保险)。
(二)报名时,除了需提供上述对应类别必备证件外,均需提供“父母身份证”、“接种证明”。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并用夹子夹好。
《入学登记表》→《户口簿》复印件(含户口扉页,户主页,幼儿页,父母页)→《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必备证件》复印件→《接种证明》复印件。
报名时,出示所有证件的原件及相应的A4纸复印件进行核对。材料不齐全,不予办理报名登记,复印件由学校存档验证不再退还。
(三)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件或证件办理时间晚于本文规定的“入学证件办理时间”的对象,不予办理报名。
(四)提供假证者不予办理或经发现查实后退学。
(五)不足龄、虚报年龄入学的对象,不予办理。
(六)错过学校规定报名时间且事先未向学校提出申请的对象,不予办理报名。
(七)报名后,请关注“__中心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报名”微信群,用于公布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结果。
(八)本《招生方案》未尽事宜,以《__市2023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__镇2023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为准。
(九)招生咨询电话:
张老师:137__
2023小学招生方案及实施细则精选4
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制定__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合法权益。
(二)坚持公平普惠。各学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确保稳定。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小学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__、__、__、__、__、__、
报名条件
(一)2023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且户籍在__的,其法定监护人应于x月7日向所属学区片学校提出申请(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二)__户籍“人户统一”(适龄儿童户籍和产权住宅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户籍儿童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需有父亲或母亲至少一方的户籍同册)。
__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户籍和产权住宅地址不一致,或确无产权住宅)的适龄儿童,持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登记报名,由__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本市非__户籍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原则上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其中涉及特殊情况的,可向__教体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