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运行机制、
1、建立监督机制;
2、建立信息反馈及处理机制;
3、制定工作流程、各项管理服务项目的长远计划和短期计划;
4、管理人员的培训管理;
5、增强服务意识,量化管理及标准运作;
6、企业内部岗位责任制、管理维护运作制度及标准、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
四、物业管理制度
1、管理处经理职责;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3、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4、员工培训;
5、管理处运作管理工作规程;
6、人事管理及员工培训、考核制度;
五、管理处运作管理规程
1、内部运作管理办法
2、小区秩序管理;
3、清洁管理;
4、绿化管理;
5、消防弱电设备设施管理;
6、供配电设备管理;
7、给排水设备管理;
8、共用设施和共用场地管理;
9、安全操作规程;
10、特约服务管理规定。
物业服务管理方案5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针对当前物业管理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领导,由市建设局牵头,会同社区、街道成立我市小区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负责对具体实施工作监督、指导和协调。着力规范市场秩序和服务行为,提升行业形象,促进物业管理和谐健康发展。组长:陈桂凤(建设局局长)、副组长:庄强(建设局副局长)、成员:陈乃秋(建设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科长)、陈蒲儿(建设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职员)、林学贵(建设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职员)、王丽香(建设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职员),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福清市建设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联系人:林学贵电话85197229。
二、明确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物业服务企业自查自纠与行业主管部门检查督促相结合、全面规范和重点提升相结合、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加强整改整治,以达到促进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面貌明显改观,行业管理得到加强的目的,力争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分步组织实施,措施落到实处
(一)前期准备与动员部署阶段(8月初至8月10日)
1、动员阶段。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社区、街道及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分布实施计划。。
2、对全市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3、制订工作方案。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开展自查自纠,并根据自查情况,制订物业项目整改提升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内容及责任人。物业项目整改提升方案要于8月20日前要报我局备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旬至10月初)
1、召开各物业服务企业治理动员大会。布置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如实填报“整顿和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自查检查表”对存在问题的小区一律在9月5日之前自行整改完毕,并向协调小组提出整改书面报告。
2、根据示范项目考评标准,采取靠前服务、跟踪推进的办法,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新申报创建示范项目的指导。同时,对现有已评上省、市级示范项目将采取“回头看”措施,加强检查监督。
3、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发现问题要责令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同时把物业企业及管理服务项目结合开展物业管理规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作为今年资质审验考核评定的主要内容。
(三)整改、抽查阶段(从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