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代收代缴费用,小区无此配套项目的不予收费。
(2)有线电视初装费
属代收代缴费用,小区无此配套项目的不予收费。
(3)水电押金
实行抄表到户的小区不需收取,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可适当收取。
(4)装修保证金
业主可选择入住时交纳或等申请二次装修时再交纳。
(5)装修垃圾清运费
(略)。
(6)管理费
以入住之日起计算当月管理费。
八、验房收楼
1.客户服务专员在业主交完入住费用后带业主验房,并请业主将房屋存在的问题填入《业主入住验房表》中。
2.房屋验收合格的,客户服务专员应请业主在《业主入住验房表》中签字确认。
3.验收中发现问题,业主要求搬入或二次装修前维修的,客户服务部应通知发展商在一周内给予解决,并将整改结果通知业主:
(1)开发商一周内未整改完毕的,应将整改情况反馈给业主,并告之具体再验收时间;
(2)整改完毕后,由客户服务专员通知业主二次验收,二次验收不合格的,由客户服务主管进行跟进,并依据物业管理公司同发展商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管理合同》中的保修条款要求发展商尽快解决。
4.发放钥匙
(1)业主房屋验收无问题或要求在搬入后再行维修的,客户服务专员应将业主房屋钥匙全部交给业主。
(2)业主房屋验收有问题,客户服务专员在将钥匙交给业主的同时,应留下一把大门钥匙以供维修时用;
(3)业主在领取钥匙时,客户服务专员应要求业主在《钥匙领用表》内签名确认。
5.签署《业主公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
(1)客户服务专员将《业主公约》、《消防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交给业主并请业主详细阅读。
(2)请业主签署《业主公约》、《消防安全责任书》。
(3)客户服务专员将签署后的《业主公约》、《消防安全责任书》其中一份存入业主档案,另一份随其他资料交业主保存。
6.资料发放
客户服务专员将以下资料发给业主保存并要求业主在《资料领取清单》上签名:
(1)《住户手册》;
(2)《住户指南》;
(3)签署后的《业主公约》;
(4)签署后的《消防安全责任书》;
(5)《住宅使用说明书》;
(6)《住宅质量保证书》。
7.开通水电
(1)客户服务专员应邀请业主一起将水电表读数抄录在《业主入住验房表》中。
(2)客户服务专员通知工程管理部开通该业主房屋的水电。
九、相关表格
1.《业主家庭情况登记表》。
2.《业主入住验房表》。
3.《钥匙领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