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指挥:兰琼
副指挥:夏圣华
成员:王方奎
王晓春
龚孝录
总指挥部的职责:
1.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方针、政策和预案;
2.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
3.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规则;
4.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5.审议批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应急指挥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应急指挥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根据处理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5.组织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组。
6.组织编制和修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应急指挥办公室应当及时对各部门、各村的报告信息进行分析,事故有关情况要及时通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必要时立即召开应急指挥部会议,组织听取有关意见,讨论决定是否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定的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对符合本预案总则第三条规定情况之一的,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决定按着本应急预案启动处理工作程序,应急指挥办公室应当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部门按照职责进行工作,指挥机构在职权内发布实施措施。
事故的应急准备
1.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2.根据食品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依照有关规则确定管辖范围。
3.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工作责任制。
4.加强对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地的监督管理。
5.应当配置和配备专业抢险队伍、抢险车辆,出事后能够迅速到达并进行现场处置任务。
6.定期对事故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7.对公众进行广泛事故应急知识、技术和技能宣传教育,及时向公众提供相关危害信息,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8.做好食品安全的防范工作,防止人为造成的事故发生。
9.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援设施、设备工作,做好现场的处置工作的物资保证。
10.对易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要做到勤检查,及时跟踪监督等处理办法。
11.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监测和预警工作机制,根据不同事故,按照品种、类别、环节等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测计划。对监测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综合评价。对早期发现的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及时处理,并按照本预案的报告程序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三、应急响应
(一)本《预案》所称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食品)在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运输、存储、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疾病、伤亡或者对健康构成潜在危险的情况。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食品安全事故:
(1)一次造成死亡10人以上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
(2)一次造成患者200人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