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对事故发生地,应急救援人员应采取积极的防护措施,主要有服装、眼镜、鞋、手套、口罩等防护设备。
(八)群众的安全防护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圈定事故发生范围,保护好现场,避免群众接触危害源。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指挥办公室及各相关部门应当健全日常的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并建立通信系统维护制度以及信息采集制度等。
(二)组织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启动后,应急指挥办公室应当根据事故性质、危害范围等,立即派出事故调查处理组、人员救治组开展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救治组由卫生院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组由应急指挥办公室根据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能确定,必要时请其他有关部门参加。
1.事故调查处理组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人员救治组:组织、协调医疗抢救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和采取控制食物安全事故的措施。
五、后期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动失效,针对食品安全事故调查中存在的问题,突出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如果是主观行为,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事件调查情况形成调查报告,及时总结经验。同时也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应急指挥办公室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随时通报处理情况。
六、其他
(一)本《预案》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工作的总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指挥部牵头单位应根据本预案中的职责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报送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适时进行演练。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食品安全事故抢险的义务。
(四)政府各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制定与解释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
(六)预案管理与更新:实行定期评审制度、备案制度,此项工作由应急指挥办公室制定。
(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