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学楼内值班老师负责注意幼儿课间活动的安全。
在本楼层上课教师负责管理本楼层教室、走廊、楼梯(下一楼层至本楼层间)及厕所等公
共场所的纪律,对该范围幼儿安全负责;负责维护幼儿集会、上操等上下楼梯秩序,管理幼
儿。
六、日常防范
1.幼儿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幼儿应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幼儿应走路边。
(2)过马路时,必须走人行横道。通过由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必须遵守信号规
则;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要注意车辆,不得追逐、横冲直撞。如果没有人行
横道,你必须直接穿过。车辆驶近时,不允许突然横过。如果有立交桥或地下通道,必须走
人行立交桥或地下通道。
(3)不得在人行道、车道、铁路道口的护栏上横过或斜靠。
(4)在道路上,不得对车辆拾取、追赶、强行停车或抛抛物线。
(5)幼儿在街道或道路上行走,必须由大人或老师带领。
2.幼儿在乘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公共汽车、有轨电车和长途汽车必须依次在站台或指定地点和家长一起等候,待公
共汽车稳定停车后随大人一起上车。
(3)禁止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等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
(4)机动车行驶时,不得将车身任何部位伸出车辆外或跳跃。
(5)加强师生日常安全、行为规范和法制教育,提高自卫意识、自卫能力和自救能力。
幼儿园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选2
一、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
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超载、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应变能力差、车容车况差、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系统)等情况都可能是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和措施
1、加强对广大师生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如学校集体外出,最好有组织、有秩序的列队行走,如需要乘车,选择经验丰富、驾驶技术熟练、驾龄较长、自觉守法的同志担任校车驾驶员;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4、定期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统计,并向家长和司机宣传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车的常识,并与司机签订安全责任书。
5、做好校车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三、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按下列程序处理。
1、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
2、报上级主管部门(先口头后书面)
3、处置乘车人员。
(1)发现学生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医院救治(或视情拨打120)。
(2)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学生,换乘车辆时,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4、通知家长。
5、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6、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7、通知保险公司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