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尽事宜,由学校评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优秀教师表彰活动方案6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评选范围
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三、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教育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突出感人的先进事迹;
3、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榜样和表率作用;
4、精通教学业务,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5、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成果丰硕,得到所在单位、学生、社会一致认可和赞誉;
6、近3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优秀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7、教师业务考试成绩在合格以上,优秀等次在评选过程中可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天以上(含5天,55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7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5)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四、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
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资格审查公示
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初评
(1)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
进行综合测评。
(2)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3)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4、审查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5、公示
将评选结果在我校师生中进行公示。
五、奖励办法
(1)优秀教师每期评选一次。
(2)优秀教师获得者,学校授予“新西小学优秀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3)优秀教师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