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小学教师评优评先方案4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不断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表彰在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特制定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教学任务的在职在岗教工。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要求
1.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严守纪律,乐于奉献。
2.教师个人行为有益于学校声誉。
(二)教学业务
1.教学常规工作完成好。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研教改活动。
3.能积极参加本学期学校组织的各种学习、集会、升旗等集体活动。
4.能严格执行上、下课时间,不旷课。
5.能积极完成各种计划和总结。
6.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工作,班级反映好,学生评价高。
7.坚持教书育人,关心学生,注重学生品德教育,积极参与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8.积极投身工作,在学校本课程建设中作出突出成绩,得到相关部门积极肯定。
(三)教学效果
1.任教班级学科考试成绩的优秀率、平均分好。
2.采取因材施教,注重学生分类指导和个别辅导,学科学生进步显著,学科竞赛成绩好。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
4.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风格,其教法在校内形成良好影响。
三、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
1.不服从我校教学任务安排。
2.发生过教学事故。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有旷工行为。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
三、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系部评选工作小组。
2、初评
各系根据评优指标和工作实绩,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学校评审组。
3、审查
学校组织评审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评,报学校领导办公会议讨论拟表彰人选。
4、公示
将评选结果在我校师生中进行公示。
5、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公示合格的优秀教师,拟在学校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
四、奖励办法
1、优秀教师获得者,授予“学校优秀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