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补贴补贴。这次新增的工资性津补贴的部分作为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支配,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绩效金额分配额度、构成
1、绩效工资分配度
这次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学校绩效工资分配额度,由学校自主分配。
2、构成部分
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绩效工资构成的60%,管理岗位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其中的2.5%作为学区统筹)。
六、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工作量补贴的分配
1、核定工作量的基本依据。
(1)教职工正常工作量按闽教人[87]104号文件规定计算。
(2)教学
计划
及小学教师教育教学任务和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3)学校实际工作内容。
2、课时量补贴
a、每学年学校教导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均衡分配教师课时量,按不同的岗位规定不同的工作量标准。
(1)根据闽教人[87]104号文件规定,小学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不少与18节。
(2)任实职的中心校正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4节,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其它任实职的学校中层干部、中心校财务人员、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中心校生管、图书管理员(计生专干)任课时数不少于10节,为满工作量。
(3)其他科任教师课时量的计算为全校平均课时量,由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周课时量规定。其中语数包班教师递减4节,数学跨班递减2节,英语跨校递减2节,教研组长递减1节(享有管理岗位补贴的不再递减)。
b、课时量补贴:完成规定周课时量,每人每月补贴110元;低于规定周课时量的少1节月扣10元;高于规定周课时量的每超1节月奖10元。
优秀教师考核实施方案精选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工作持续稳步发展,结合我县中小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定量和定性等多个评价主体,全面、客观、公正评价中小学校的绩效,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促进我县基础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考评范围
全县公立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三、考评内容
学校绩效考评内容包括:办学方向、内部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德育工作、教育教学质量效益等。
四、考评时间
每年6—7月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