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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评优评先考核实施方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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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行5个不予考虑。一是出现教学、安全责任事故者,两年不予考虑;二是违反法纪法规或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被上级追究或家长投诉者,不予考虑;三是学年累计事假超过10天以上,病假超过1个月以上,或者有无故旷工行为者不予考虑;四是无故拒绝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公开课、培训、公益活动、值班、临时性工作等)者,不予考虑;五是教师绩效考评分数排后10%范围内教师不予考虑。

四、评选办法

(一)明确奖项设置

1、优秀教师:按全体教师人数的15%比例评选。

2、先进工作者:按班子成员人数的.25%比例评选。

3、优秀班主任:按班主任总人数的20%评选。

4、年度考核优秀:按局规定的指标评选。

(二)明确指标分配

1、全校分为6个年级组、艺体组和综合组8个小组,按各组实际人数比例四舍五入分配优秀教师指标。

2、开学初由办公室核定各组成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各组成员不交叉,学年中途一般不变动。

3、优秀教师由各组组长主持全组成员会议进行评定,优秀班主任由各年级组和政教处评定推荐。以上两项荣誉推荐名单应交校务会审定。

4、先进工作者、年度考核优秀由校务会按本方案评定。

(三)明确奖项运用

1、前面三项荣誉称号获得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公示光荣榜,并按乡镇级荣誉称号加分,计入职称评聘计分,但只取一项。

2、年度考核优秀计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

3、凡是学校上报上级荣誉评选,必须在校级相应的荣誉称号教师中推荐。

4、获得以上荣誉称号者,如果在一年内被举报失实,将取消奖项,并对责任人进行追究。xx市xx中心学校

学校评优评先考核实施方案5

为了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用制度来激励、督促全体教职工提高政治和业务索质,认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避免人为因素,增强评优的透明度,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年度考核评优工作实施意见。

一、评优评先注重以师德为先的原则。

教师师德是衡量评优评先的重要标准。在学校突发事件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学校工作有贡献、教师公认、师德好、经行政集体研究、教师公认的可直接评优评先。

二、年度考核量化入等考核方案。

l、注重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学校的月考核是教师平时德、能、勤、绩的综合体现,也是衡量教师工作态度和实绩的标准,其计算方法如下:

2、年度考核要以注重实绩的原则。

以当年元月、7月两次教学成绩为实绩,以50分为基分,超年级平均分1分加分,以此类推。低年级平均分减分,以此类推。在原基础上提高分加分,以此类推。在原基础上降低分减分,以此类推。

3、加分因素。

(1)获奖加分:当年年度获“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两基”“先进个人”的教职员工可按省级5分、市级3分、县级2分加分。

(2)发表沦文、经验点滴文章加分。

为鼓励教师学习业务、提高素质,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文章的按省级1分、市级0.75分、县级0.5分加分。

(3)教学活动加分。

县及以上优质课、信息技术比赛、教学竞赛等活动获奖、获辅导奖的教师按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优秀奖按三等计入)加分。同一次教育教学活动,按最高获奖等次计。

4、减分或排除评优因素。

(l)早退、迟到全年累计超过8次不得评优秀等次。事假全年累计10节,病假全年累计20节,不得进入优秀等次。

(2)旷课、旷会、旷工一次不得评优秀等次。

(3)学校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校长和分管副校长不能进入评优等次。

(4)全校教职工因工作失误受到县局、镇政府通报批评的责任人不能进入评优等次。

所带班级学生在校期间有违法犯罪现象,受到校级以上处分的。

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因责任事故导致学生伤害的,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

从事有偿家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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