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全园教师对园长及中层干部民主测评,测评占总分值的百分之十。
每位教职员工的基分是一学期100分,根据以上考核细则进行学期考核,其分数每学期公布1次,公示期3天。一学年总分在120分以下者(不含120分)扣除年终绩效奖金,年终考核不合格;以分数高低排列,推选出市级、园级、表彰人选。对专项奖项不用比分推选。
六、本制度从2016年1月开始试行,试行期间原《仁怀市实验幼儿园评优选先考核方案》废止。
幼儿园评优评先考核方案(试行)精选5
一、评选原则:
1、坚持业绩为主的原则;
2、坚持考核成绩为主,考核小组评议为辅的原则。
二、具体评定办法:
个人申报,年终业绩考核时,师德考核评为优秀者可以个人申报,不申报者视为不要“优”;
3、分数权重系数:
(1)量化积分占90%;
(2)学校领导占5%;
(3)考核小组占5%。
三、几项具体规定:
1、非专业技术考核中上级拨的各类先进指标,以上一年专业技术考核的积分名次,按各组非优秀人员中第一名确定候选人选举产生,如第一名不能满足上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则从第二名开始依次产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评先评优中实施一票否决:
(1)上班时间玩象棋、扑克、麻将等娱乐活动被查出者;
(2)未经学校批准或经学校批准超标收费经查属实者;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早婚、早育、超胎者;
(4)体罚学生或教育失误造成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致学生逃跑、下落不清者;
(5)偷盗、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给予罚款者;
(6)本受纪律处分或劳教者。
四、以上方案与上级方案发生重大原则冲突时,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由学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