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团委要充分利用广播、校刊等,对广大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食物中毒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大力开展爱校卫生运动。
2、医务室平时应做好处理食物中毒事件各项物资(如用于“催吐法”所需的温开水、一次性杯子、脸盆,检查床,被子,枕头等)的储备工作。
3、事件发生后,总务科应立即采取启用储备物资、集中设备、统一调配、校外调剂等有效措施,组织其他食堂做好食品供应工作,确保学校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行。
4、应急小组要统筹安排,紧急调用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配。
五、善后处理
1、各部门配合学校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以后,确定责任。对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致残、致病、死亡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和抚恤;对事故主要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2、事件处理完毕后,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小组,要组织各部门认真总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强管理,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方案5
为深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不断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我校食物中毒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控制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学校制订食物中毒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是指因进食食品而引起的、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重大安全事件。学校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事务、食源性疾患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由校长担任组长,安排好分工,各司其职。
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负责总体的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工作安排;
(2)立即电话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教育、食药监局等主管部门,必要时应同时报告公安部门;
(3)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调查统计或者实施救助工作,及时准确掌握事态变化和施救过程;
(4)根据调查处置资源的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2.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教师应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完成组长布置的相关控制和救治措施,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原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
(3)安排收集教师开展相关的调查统计或者实施救助工作的情况并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4)负责做好安抚师生及家长的工作和解释工作,负责并协助教育、卫生行政主管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急救等部门工作;
(5)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并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6)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教育主管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导致不良后果发生。
(二)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发生后,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的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或协助。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食品卫生监督与检测。后勤部门有检测学校食品卫生的职责,一经发现食物中毒事件或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突发事件苗头,应当立即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可能发生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相关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事故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性控制。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缓报、谎报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或食源性疾患。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