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诊疗专家组。
1、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振刚
副组长:XXX
成员:XXXX
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负责搜集和汇总疫情报告卡及日常工作并负责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并设置专职管理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临床重点科室设立疫情报告管理员,负责科室内部的组织协调管理、疫情监测报告:
儿科:XXX
急诊科:XXX
消化内科:XXX
神经内科:XXXX
感染性疾病科:XXX
2、诊疗专家(评估)组:
XXXX
四、食源性疾病监测职责
医疗机构监测职责包括:食源性疾病病例个案信息和标本的采集;标本的实验室监测;病例信息与标本(菌株)的报送;协助开展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可疑聚集性病例和暴发事件的报告。
五、食源性疾病监测分类
(一)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
对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病例、异常病例进行监测。重点关注婴幼儿、中小学生、孕产妇等病例,由定性包装食品引起的病例、以及发生在餐饮服务单位的病例。
1、感染性病例:出现腹泻,可伴有腹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的病例,也包括怀疑食物引起的神经系统、呼吸系统等症状的病例。
2、中毒性病例:具有生物性、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等因素引起的相关中毒症状病例,如水产品相关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毒蘑菇中毒、菜豆中毒、肉毒毒素中毒、米酵菌酸中毒、河豚毒素中毒等。
3、异常病例: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就诊病例。
(二)食源性疾病事件监测
所有发病人数在2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1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事件。
六、监测病例报告
(一)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
1.首诊医师负责病例信息的采集,应当在病例就诊后在48小时内直接登录医院公共卫生监测信息系统(HIS)填报或手工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并传递至公共卫生科;如发现有共同饮食史的疑似暴发事件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接报告后在1小时内报告卫计局疾控股,主要内容包括病例基本信息、临床症状与体征、初步诊断及饮食暴露史等。
2.公共卫生科专管人员每日汇总全院报告的病例信息,负责《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的收集、审核、填写和上报。
(二)食源性疾病事件监测报告
1.首诊医师在日常诊疗中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应当立即向公共卫生科报告。
2.公共卫生科接到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报告,要及时进行信息核实,确认为暴发的,在1小时内报告卫计局疾控股和疾控中心。
3.公共卫生科登记《医疗机构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报告登记表》,并2小时内上报,同时告知临床科室注意留存事件相关病例的生物标本;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样本采集等工作。
4.公共卫生科登陆“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业务应用平台”网络直报食源性疾病病例。
七、监测要求
食源性疾病病例报告是以医院为单位进行个案/事件的报告。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食源性疾病病例的监测工作。临床科室负责人应高度重视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的重要性,并将监测的目的,内容、意义和工作流程等传达到每一位医护人员,动员医护人员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公共卫生科进行该项工作。
1.对参加监测的医务人员的要求:
(1)深刻领会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工作内涵,积极参加公共卫生科组织的与监测工作相关的培训。
(2)具备完成监测工作所必须的丰富临床工作经验。
(3)责任心强,工作细致,在日常接诊过程中一旦发现符合定义的食源性疾病病例或异常病例,应及时填写纸质《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或通过HIS系统上报至公共卫生科。
(4)报告卡填写时字迹清晰规范,内容完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