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活动中的旅游安全防范措施,旅游者的行李交接手续制度。
3、周密安排旅游团队的行程计划和线路,认真考虑可能影响旅游安全的诸多项目因素,制定并执行旅游者住宿就餐的规章制度。
4、选择具备经营资格且信誉好的汽车公司(车队),技术性能合格、证照齐全、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责任心强、技术过硬并且有旅游车辆驾驶员上岗证的司机运营旅游团队,严禁租用证照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社会闲散车辆和农用车辆运营旅游团队。
5、组织学生、老年旅游及大型群体旅游活动时,必须事先制订周密的旅游安全保护和急救措施,对道路、项目和运载工具的安全情况进行细致考察。
6、导游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旅游安全常识,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拨打紧急救援电话。
(三)旅游星级饭店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依法严密做好消防、治安、卫生、防疫、防火工作。
2、按照有关要求配备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防安全设施,闭路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
3、在服务区域内必须配置紧急情况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常年保持各安全通道的畅通。
4、客房必须配置紧急情况安全疏散示意图、安全管理事项的说明要求以及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等设施,保证入住宾客的人身、财物安全。
5、餐厅、厨房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标准要求,严格消毒制度,保持清洁卫生,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严格采、供货渠道,杜绝假冒伪劣、超期变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饮食产品流入饭店,禁止外来闲杂人员进入食品库房和厨房,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旅游车(船)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旅游汽车公司(车队)和配备旅游车辆(游船)的旅行社,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建立健全旅游客运车(船)安全管理体制各项规章制度和车(船)运营的安全防范制度。
2、建立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使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操作行驶,合理掌握车速,确保车(船)安全和乘客的人身安全。
3、严格禁止驾驶员在执行游客运营中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空档滑行、超员超速、违章行驶等违规行为。
4、制定并严格实施对旅游车(船)的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坚持出车(出航)前、行驶中和收车(船)后的一日三查制度,保证车船技术状况良好,严禁旅游车(船)带故障运行和报废车(船)运营游客。
五、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
(一)处理原则
1、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坚持救援第一的原则,立即组织救援,把游客的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2、事故发生后,旅游安全领导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有火情的,配合消防部门灭火;有伤亡人员的,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部门,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二)处理程序
1、重伤员经现场急救后,及时转送到有合适医疗条件的医院,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2、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公安、卫生、交通、旅游、保险等部门的应急救援电话和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单位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环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不得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
3、乡旅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接到一般、重大、特大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县旅游局和有关部门。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涉及的事故单位负责人和旅游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并保护事故现场,相互密切配合,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在公安人员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抢救工作需移动物证时,应当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
(三)指挥与协调
较大旅游事故救援需要县救援力量参与的,乡旅游安全领导小组向县政府提出,由县政府协调。
(四)旅游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及主要内容
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乡旅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以电传或其他快捷方式报送县旅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接待单位及与事故有关的其他单位。
2、事故发生的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及值班联系人员、电话、传真。
五、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依照旅游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齐抓共管,协助县安全主管部门和旅游主管部门对旅游企事业单位的旅游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旅游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对旅游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旅游安全监督检查,应予以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阻挠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经营单位应定期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部署旅游安全工作,对会议确定的重大安全事项形成纪要。确定的各项措施必须严格实施和进行检查,认真抓好落实,并将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情况上报县旅游局。
(三)乡旅游安全领导小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旅游旺季和“春节”、“五一”、“十一”假日旅游黄金周开始前,对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状况,特别是容易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单位及设施、设备、旅游经营场所、应急措施及应急准备等事项工作进行严格的督促检查,排查重大危险源,坚决防止群伤群亡事故的发生。
六、建立旅游业安全预防长效机制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产业实际,以创造安全、健康旅游环境为目标,旅游与安监、医疗、卫生、防疫、交通、消防、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密切协作,研究建立旅游健康和治安、交通管理长效防范机制,建立起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严密防御体系,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由应急状态转向常规依法防控、科学防治,使各项旅游安全工作管理走上深化、细化、具体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健康是旅游业的基本要求,要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把安全和健康作为旅游经营的第一要务。只有建立防治结合的旅游安全长效机制,才能不断增强旅游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我乡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旅行社各种应急预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