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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招生方案范文10篇
大小:473.43KB 6页 发布时间: 2023-09-15 14:18:35 3.09k 2.23k

每次户外招生活动结束后,工作人员需要在前台填写户外招生活动明细表,并报告给招生办主任确认。同时,未按照园长和招生办主任要求完成户外招生活动的工作人员将不享受招生活动奖励政策。

民办幼儿园招生方案8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前教育招生的相关规定,我们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和便民便利、公开透明的招生原则。我们强调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执行随迁子女入园政策,努力满足学区内家长的需求,努力做好今年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我们将按照区教育局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2、优先满足3-6岁接受全日制正规学前教育的原则。

我们将优先保证3-6岁幼儿接受正规学前教育,满足入园要求。对于3岁以下的幼儿,我们将通过幼儿园的早教指导站提供不同的服务和指导。

3、按市要求设定班级数和班额数。

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控制班级数和班额数,今年我们共开设6个班级,其中小班2个,每班25人;中班2个,每班30人;大班2个,每班35人。

4、关于来沪随迁子女的入园。

在保证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如果学额有余,我们将根据来沪人员持有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年限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安排随迁子女入园。同时,孩子须持有本市临时居住证。如果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家长可以选择到民办幼儿园就读。

三、招生条件:

根据区教育局的要求和行政讨论,结合本地区地域特点,制定以下要求: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 出生日期在今年9月1日至明年8月31日期间;

- 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二)招生条件:

1. 上海市户籍幼儿,户籍和居住所在地在本市各社区所辖的居委会或村;

2. 练塘镇辖区幼儿如果没有报上海市户籍,父母一方必须持有上海市户籍,并持有所属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

3. 居住在本镇范围内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入园幼儿的户籍应跟随父母;

- 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满120分;

- 入园幼儿已经取得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并持有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

四、招生人数:

今年我们共招收50名幼儿,分为2个小班。

五、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方案制定:5月4日制定本园招生方案并上交教育局(与镇社会发展事业科共同商议制定,并有镇社会发展事业科确认盖章)。

2、公告发布:5月5日开始向社会公布本园的招生计划、招生区域范围、幼儿园性质、等级、收费标准、招生电话和报名要求等。

3、招生时间:5月30日、31日、6月6日为全区公办幼儿园统一招生登记时间。

4、报名材料准备:家长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带着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父母)、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到幼儿园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5、材料查阅审核:幼儿报名登记入园,家长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幼儿园工作人员将认真核查相关证件,仔细核对家长所填信息,确保幼儿的报名材料真实、完整。

6、发放通知单:6月13、14日发放本地区适龄幼儿入园通知单。

7、自主招生时间:8月15日至8月25日为自主招生时间。如果学额未满,非户籍幼儿将根据登记报名资料的情况进行录取。

六、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准备工作。

-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招生方案制定和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的传达。

- 招生小组成员:负责招生通告、家长宣传咨询、拟定家长宣传单等工作。

- 其他成员:负责各类信息核实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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