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处置方案:
接到消防报警信号后,启动下列程序:
(一)消防报警信号处理程序
1、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员收到报警信号或电话报警时:
(1)用对讲机通知巡楼保安即时到场核实。
(2)即时向当值主管报告,讲清报警地点。
2、巡楼保安员接到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员呼叫后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核实,并且遵循以下规章:
(1)报警地点在公共地方直接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2)报警地点在停车场内的与停车场管理人员一起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3)报警地点在业户店内且上锁,应即时报告当值主管并留守留意观看,等待当值主管到场后打算是否破锁进入检查。
3、当值主管接到消防监控中心人员报告后,即时带领机动人员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现场查看。
(1)须到报警地点检查确认误报,即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员复位。
(2)报警地点在业户店内且已上锁时若观看到有明火或烟必需破锁进入现场检查,排解险情后加锁并通知用户。
(3)经现场检查确认为火警后按初期火警处理程序处理。
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收到当值主管指令后将信号复位并做好记录。
(二)初期火警处理程序
1、发觉初期火警在场人员应当:
(1)即时报告超市消防监控中心,报告内容包括火警详细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扩散方向等。
(2)马上利用四周的灭火器械扑救,尽量掌握火势进展。
(3)可能状况下关闭门窗以减缓火势扩散速度。
2、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员收到现场报告后:
(1)即时报告当值主管。
(2)联络保安部主管报告状况。
(3)亲密监视报警地点状况。
3、当值主管收到火警报告后:
(1)带领消防人员携带灭火器以最快速度到达火警现场。
(2)马上指挥在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
(3)指挥火警现场在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使用消防通道疏散。
4、灭火须当值主管支配人员留守火警现场等待公司调查。
5、若扑救无效当值主管即时打算:
(1)将灭火人员撤离至平安距离内。
(2)马上向上级报告。
(3)进入火灾紧急处理程序。
(三)火灾紧急处理程序
初期火警扑救无效火势无法掌握并进一步扩散时,在场主管应当即时向超市当值最高主管报告。
1、超市当值最高主管接到报告后:
(1)即时召集超市内义务消防员,命令义务消防队各组负责带领本组人员各就各位。
(2)向消防中心发出指令,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用户紧急疏散。
(3)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打算是否向119报警求救。
2、超市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收到当值最高主管指令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