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⑶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
⑷拆除施工前,应将电线、上下水管道等干线及通往该建筑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⑸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一定位置。
⑹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逗留。
⑺被拆除建筑物倾倒方向和范围、警戒区的范围要标明位置及尺寸。封闭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
⑻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撤离安置。
⑼拆除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设计方案搭设,验收后方可使用。
⑽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订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⑾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严禁进行拆除作业。
2、人工拆除
⑴进行人工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
⑵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⑶人工拆除施工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
⑷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⑸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部位的倒塌。
⑹拆除梁或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
⑺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再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
⑻拆除管道时,必须要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⑼拆除建筑的栏杆、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3、机械拆除
⑴当采用机械拆除建筑时,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拆除框架结构建筑,必须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
⑵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⑶拆除施工时,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作业中机械不得同时回转、行走。
⑷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
⑸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远离被拆除建筑。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应与被拆除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4、推倒拆除作业
⑴拆除作业时,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⑵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1/3。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准进行掏掘。
⑶建筑物在4m以内时,可采用长桅杆进行推倒作业。操作人员应站稳站牢,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⑷操作人员应戴安全帽,长桅杆应顶在中上部位。用力要逐渐加大,并且与其他人员协调一致。
⑸在建筑物推到倒塌范围内,有其他建筑物时,严禁采用推倒方法。
⑹建筑物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所有人员远离建筑物高度两倍以上的安全距离后,方可进行。
二、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㈠本工程计划工期为30天,具体安排(见横道图)
㈡工期的保证措施
1、配备强有力的项目班子,按劳动力计划选择能吃苦耐劳、有拆除施工经验的施工班组和配套施工队伍。
2、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3、充分配备好作业班组,早出晚归,分两班倒。
4、充分发挥机械作业的力量,利用科学方法,以解决拆除难题,加强施工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