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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会策划活动内容1
竞赛时间:5月27号-28号
竞赛地点:北院田径场
竞赛项目:
男子组: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4X100M、4X400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
女子组: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4X100M、4X400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
(铅球:男子组为7.6公斤,女子组为4公斤)
(标枪:男子组为800克,女子组为600克)
参赛办法:
分组:以学生大队为单位和学院代表队一起组成七个代表队。
报名人数:各代表队由52人组成,其中领队、教练各一人,运动员50人(男子35人,女子15人)
各代表队填好领队、教练员报名表,并于4月10号前交东院警体部普体教研室,逾期按不参加论处。
每单项各队男女均可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赛。
运动员报名后,无正当理由未经大会批准,无故不参加比赛或取得决赛资格不继续参加比赛者,每项扣该代表队团体总分3分。
运动员检录时必须持参赛号码布和带相片的学生证进行检录,凡缺一证件取消比赛资格,并扣该代表队团体总分3分。
竞赛办法:
男女100M、200M、400M按预赛成绩前六名参加决赛,按成绩录取前六名。
男女800M、1500M、女子3000M按比赛成绩录取六名。
田赛项目均取前八名进行决赛,按成绩录取前六名。
径赛项目的比赛道次,预赛由大会抽签编排,决赛由检录处当场抽签排定。
跳高起跳高度男子为1.30M,女子为1.10M;三级跳远男子为10M下坑,女子为7M下坑。
竞赛规则: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程细则执行。
录取名次与计分方法:
男女个人每项录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每破一项记录加上7分,接力各代表必须参加,加倍计分,录取前六名。
男女团体总分相加录取前三名。
如遇总分相等,以破记录项次多者为前,如再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次类推。
七个代表队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一队。
大会纪律运动员与裁判员守则:
1、大会纪律
全体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大会纪律,听从大会指挥。
运动员必须服从裁判、尊重裁判员和大会工作人员,不准围观裁判员和工作人员,不准询问成绩。
全体运动员必须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比赛。
爱护好比赛场地和比赛器材,不准随意搬动大会所设的安全措施。
全体大会人员要提高警惕、坚守岗位、严防事故发生。
2、运动员守则
运动员必须尊重对手、尊重观众、服从裁判和听从大会工作人员指挥。
运动员参加比赛必须经赛前检录,点名不到者做弃权处理。
运动员参加比赛胸前必须佩带号码布,否则不准参加比赛。
运动员因故弃权,不准让其他人替补,如发现冒名者取消比赛成绩,并按规定扣分和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