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职能单位要认真落实本辖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熟悉各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的流程、要求,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组织机构,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准备。要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申诉举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配合,推动“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七、严格督查制度,防范食品安全事件
镇纪委、镇食安办要加大督查力度,对本辖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并将督查情况报镇食安办。因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事故或影响恶劣的媒体曝光事件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