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资金已落实到位,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完善,具备开工条件。
本工程主要建筑垃圾有基础土方开挖的土方、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其它垃圾成分约占%。
二、建筑垃圾处置依据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其设立依据有:
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第十九条“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四十条“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号)第二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
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号)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后,方可处置”。
第十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决定》(第412)序号第“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三、建筑垃圾处置措施
1、管理在项目经理部建立建筑垃圾处理保证体系中,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现场由项目经理总负责,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协调,下设文明施工管理员专职负责具体协调工作,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消防等积极配合,同时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与培训。
2、工作制度
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检查制度。
每半个月一次由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问题处理通知单”,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3、运输车辆配备
1m3勾机一台,50装载机一台,载重量大于8t的密封式货车辆。
4、施工现场要求
(1)施工现场进出口硬化,同时设置汽车冲洗高压水,施工车辆(机具)驶出工地前进行清扫冲洗干净,不污染马路。
(2)本工程设置一个平方的露天垃圾堆放场(基础土方随挖随装车外运)和一个平方的可回收建筑垃圾堆放仓库.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覆盖,避免雨淋和减少扬尘。
(3)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高于周围场地不小于15cm,堆放区四周设置排水沟,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
(4)清理楼层施工垃圾时使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撤造成扬尘。
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5)易飞扬的废料尽量保持湿润,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
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
(6)严禁将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中排放。
生活垃圾设容器盛装,由环卫清洁公司负责清运。
(7)对产生的各类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始终保持建设施工现场整洁。
5、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要求
(1)、建筑垃圾运输单位选择经当地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核准,具有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资质。
(2)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行时间安排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应由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规定;
(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容貌整洁、外观完整、标志齐全。
(5)建筑渣土、垃圾清运到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点倒放,不乱堆放,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
(6)工程渣土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t的密封式货车;
(7)装修及拆迁垃圾运输宜采用载重量5~15t的密封式货车;
(8)建筑垃圾运输车厢盖应采用机械密闭装置,开启、关闭时动作应平稳灵活、无卡滞、冲击现象。
①厢盖与厢盖、厢盖与车厢侧栏板缝隙不应大于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