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仓山区永南幼儿园:城门镇
- 仓山区城门中心幼儿园:城门镇
公办幼儿园的自主招生幼儿需持有本区户籍,而民办幼儿园的自主招生幼儿则需要持有本区户籍或暂住证。
三、招生计划:
各幼儿园需要制定招生工作计划,包括招生人数、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并于6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
四、招生程序及时间:
1. 信息公示阶段:6月24日—6月30日
各幼儿园要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在幼儿园门口张贴招生公告等方式发布招生信息,并设立咨询电话以便家长咨询。
2. 招生阶段:
- 公立园:7月1日—7月15日
- 民办园:7月1日—8月20日
(1) 7月1日至7月3日为报名申请阶段,各幼儿园接受家长的报名预约,并收取申请材料。
(2) 各幼儿园审核报名申请材料,参与派位的公办幼儿园需将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资料录入派位软件。
(3) 参与派位的公办园将于7月10日进行全市统一的电脑派位,并公示派位结果(幼儿名单)。
(4) 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必须在7月15日完成,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必须在8月20日完成。招生结束后,将招生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五、其他事项:
1. 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准备工作。同时,要设立幼儿园招生咨询热线电话,公示招生信息,耐心接待家长咨询,妥善处理各种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 幼儿园要查验户口本、出生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并告知未按规定接种疫苗的监护人,在入园前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3. 幼儿入园前应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幼儿园。
4. 幼儿园的收费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项,实行透明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和提前收费、一次性收费等行为。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模板3
我校为了进一步发展体艺特色教育,并激励体育特招生努力训练和积极参加比赛,为学校争光,制定了以下办法:
一、招收体育特长生的条件和办法:
1. 年龄在14周岁以下,并在广东省级田径比赛中获得前8名的运动员,必须具有广东省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
2. 年龄在13周岁以下,并在佛山市级田径比赛中获得前8名的运动员,必须具有佛山市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
3. 年龄在13周岁以下,并在顺德区级田径比赛中获得前6名的运动员,必须具有顺德区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
4. 年龄在13周岁以下,并在勒流街道级田径比赛中获得前3名的运动员,必须具有顺德区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
5. 经我校体育科组认定具有发展潜力的体育特长生,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呈校长批准,并签名确认,方可成为我校招收的体育特长生。
二、奖励办法:
1. 奖励以学年为单位计算。
2. 第一学年按照我校电脑派位生的收费标准进行奖励,但需要交纳住宿费,每人每学期750元。
3. 第二、三学年的奖励如下:
- 参加勒流街道级比赛,每项每分奖励100元,获得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200元;
- 参加顺德区级比赛,每分奖励200元,获得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400元;
- 参加佛山市级比赛,每分奖励300元,获得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600元;
- 破学校纪录,每项奖励300元,破勒流街道纪录,每项奖励600元;破顺德区纪录,每项奖励900元;破佛山市纪录,每项奖励1500元;
- 代表学校参加勒流街道级比赛,奖励300元,代表勒流参加顺德区级比赛,奖励600元,代表顺德参加佛山市级比赛,奖励900元;
- 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或达到顺德区体育局、教育局运动员注册标准,并获得注册资格证,每年奖励8000元;
- 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或达到佛山市体育局、教育局运动员注册标准,并获得注册资格证,每年奖励10000元。
4. 每位体育特招生每学年参加各类田径比赛获得的奖金总额以当年每名民办学生所缴纳的费用为限,奖金将折充为在我校的就读费用,不以现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