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校各楼宇用水用电实行二级管理,日常管理均以各部(初中部、小学部)为主。各部总务处作为学校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用水用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全校用水用电装表计量,按消耗量计费;
(四)坚持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教育作为学校的常规工作来抓,坚持经常性的宣传教育,运用各种媒体,多途径、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经常性的保护环境,节约水、电等资源的合理化建议活动,在师生中养成珍惜资源的观念,增强节水节电责任感。
二、管理职责
(一)各部设专(兼)职水电管理员,负责办公楼、教室、教学楼门厅灯、走廊灯及开水房、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水电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二)总务处负责各楼宇水电的正常供给、维护、保障工作并负责对各楼宇日常用水用电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水电抄表员按月按期抄水、电表,填写水、电费账单,按期送达各部门,并说明当月水电定额使用情况。
(三)学校总务处要经常检查楼内的水、电设施和水、电使用情况,发现设施损坏或浪费现象及时处理、维修。
三、各楼宇用电设施使用规定
(一)教室用灯要做到随用随开,并根据在教室学生人数随时调整教室照明度,凡在教室自习10人以下的只能开一组灯,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开两组灯。
(二)白天教室光线充足,或照度值在200勒克斯以上的不得开灯。阴雨天室内光线不足,可根椐在教室学生人数局部或全部开灯。做到人离灯闭。
(三)办公室、教学楼内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做到人走灯闭,人走水停。各楼宇级部主任负责巡视检查,发现水电浪费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检查情况要记录备案,记入各班级考核体系中。
(四)爱护学校楼宇内的水、电设施,严禁私自接线装灯、安装插座,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应报学校领导批准。
(五)学校空调使用管理
1.空调的启动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启,并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严禁在冬天开启制冷或在夏天开启制热。
2.空调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循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原则。
3.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各部门领导是部门空调使用的负责人,各配备空调的房间应有一名使用负责人,主要负责掌握空调的使用时间,管理所属空调的正确使用,避免人为损坏,以保证空调能发挥其应有作用。
4.空调的启用应依据当地气象台的预报,按照学校规定的温度和通知的开启时间,空调方可启用,具体温度规定为:夏季气温在平均30゜C以上可以使用冷空调,空调温度应设定在26゜C左右;冬季平均气温在0゜C以下可以使用热空调,空调温度应设定在20゜C左右。
5.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私自拆装空调部件。
6.办公室、会议室、报告厅和实验室等安装空调的场所,必须“人离机停”,不得将空调房用于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7.各级部每天安排人员检查空调使用情况,下班后要及时关闭空调电源,长期不使用时,应关闭漏电保护器电闸。
8.空调的维修工作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
9.由于空调的使用开启不当,造成空调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要追究其使用者的责任;空调遥控器要妥善保管,造成丢失或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四、考核与奖惩办法
(一)考核办法
由总务处统一进行定期、不定期巡视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备案,每学期结束前,进行综合评定,纳入各级部、班级考核成绩,并直接与年终综合考评挂钩。
(二)奖惩办法
1.不按规定时间、温度开启空调的,对于相关责任人处以50-100元的经济罚款。
私拉接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每发现一次处以50-100元罚款。擅自拆除计量表及加封装置的一经发现处以200-500元罚款。
2.对于私接水管、偷用水、损坏水设备的情况,将对相应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并加以处罚。
3.损坏水设备按价赔偿工料费;故意损坏水设备除按价赔偿工料费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工料费3—5倍的罚款。
4.违反规定,造成水电浪费或发生事故者,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负责赔偿损失。学校对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方面的好人好事进行嘉奖。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