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业务水平。掌握专业理论,知识的深度和广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具备相应职称的`工作能力、教研教改能力以及计算机的应用能力。
5.教学研究。教学教研成果包括教学科研成果、专著、论文、教材及教材建设的其它成果。应注明公开出版的单位、时间、主编或参编、本人角色及获奖情况。
6.教学手段。应用现代化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或网络教学等情况。
三、考核办法
1.对教师的考核重在平时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实行定期考核、原则上每学年度进行一次。
2.每学年度末,教师要对自己承担的教学、教研等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系统的总结,如实填写《教师业务档案表》。
3.业务主任根据平时的考察和家长、同事对教师的教学评价,实事求是地签署评语。
4.学校主管领导,要认真的审查教师的工作总结及《教师业务档案表》内各项内容、业务主任签署的意见,综合考评后签学校的具体意见。《教师业务档案表》统一交学校档案室保管,作为教师聘任、培训、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四、奖励与处分
1.每学年度凡在教学活动和教学改革中经考核做出优秀成绩者,经处室评选,学校审批,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2.对表现不好、工作不负责、有重大教学事故的教师,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3.对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教师,应报有关部门调离教师岗位从事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