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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络安全工作规范合集10篇
大小:471.29KB 6页 发布时间: 2023-09-14 10:54:07 9.48k 8.06k

3.1.3其它岗位协助系统管理岗进行公司网络的安全管理。

3.2各部门

3.2.1负责各自部门使用的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安全管理。

3.2.2负责各自部门数据的安全备份。

3.2.3负责及时通知信息部有关各自部门使用的'计算机病毒发生情况及其它安全隐患情况。

4、工作程序

4.1公司整体网络安全的规划、管理。

4.2网络安全信息的追踪,黑客、病毒的日常防护工作。

4.2.1每天至少一次上网浏览相关网站,下载最新病毒代码

4.2.2跟踪最新防病毒信息及其防杀方法,将其及时发布在公司内部网络上。

4.2.3及时跟踪防火墙的软硬件升级信息。

4.3负责公司本部办公网网络安全防护工作。

4.3.1及时升级本公司网络的最新病毒代码。

4.3.2实时对各个工作终端进行病毒监测。

4.3.3及时将染病毒的工作终端逐一脱离网络。

4.3.4对染毒终端逐一进行全面查杀毒。

4.3.5及时对防火墙软硬件进行升级。

4.3.6建立日常病毒记录日志,记录病毒代码。(参见《病毒记录日志》)

4.4监督、检查、落实公司本部业务、国大药房、国瑞药业、国药物流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等工作。

4.5协助本部相关部门进行重要数据的定期备份。

4.6业务、办公网数据的交换和相关数据输入输出的管理。

5、相关文件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办法》

《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6、记录

《病毒记录日志》

单位网络安全工作规范7

第一条为了保护我校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学校投资购买、由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未经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ernet或其它互联网在内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五条除校园网负责人,其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校园网网站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第六条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七条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八条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有关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第九条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第十一条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负责人。学校微机室一律不准对社会开放。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微机室。

单位网络安全工作规范8

一、教师笔记本电脑和多媒体设备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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