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龄在14周岁以下,具有广东省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并在广东省级田径比赛中获得前8名。
2. 年龄在13周岁以下,具有佛山市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并在佛山市级田径比赛中获得前8名。
3. 年龄在13周岁以下,具有顺德区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并在顺德区级田径比赛中获得前6名。
4. 年龄在13周岁以下,具有顺德区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并在勒流街道级田径比赛中获得前3名。
5. 经过我校体育科组认定具有发展潜力的体育特长生,经过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经校长批准并签字确认,才能成为我校招收的体育特长生。
二、奖励办法:
1. 奖励以学年为单位计算。
2. 第一学年按照我校电脑派位生的收费标准进行奖励(但需缴纳住宿费,每学期750元)。
3. 第二、三学年的奖励办法如下:
- 参加勒流街道级比赛,每项每分奖励100元,获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200元;
- 参加顺德区级比赛每分奖励200元,获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400元;
- 参加佛山市级比赛每分奖励300元,获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600元;
- 参加各类田径比赛:破学校纪录每项奖励300元,破勒流街道纪录每项奖励600元,破顺德区纪录每项奖励900元,破佛山市纪录每项奖励1500元,以此类推;
- 代表学校参加勒流街道级比赛奖励300元,代表勒流参加顺德区级比赛奖励600元,代表顺德参加佛山市级比赛奖励900元,以此类推;
- 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或顺德区体育局、教育局运动员注册标准,并获得注册资格证的每年奖励8000元;
- 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或佛山市体育局、教育局运动员注册标准,并获得注册资格证的每年奖励10000元;
- 参加各类田径比赛获得的奖金总额以当年每名民办学生所缴纳的费用为准,以折充为在我校的就读费用(不包括日常生活费用),不以现金支付;
- 若在第二、三学年的体育训练和比赛中未能获得上述奖励金额,则按照第二款的奖励办法进行奖励,但必须完成第三项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体育特长生的权利和义务:
1. 在校期间,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享受与其他学生同等的学习待遇。在需要体育训练和比赛时,必须发挥自己的特长,起到带头示范的作用,推动我校体育特色的发展。
2. 进入我校就读的体育特长生,在三年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若违反校规校纪,根据违反程度轻重,按比例补交费用。
3. 在我校三年学习期间,体育特长生在规定的体育训练时间内,每学期迟到超过3次、早退超过3次或无故缺席超过2次;不完成教师布置的训练任务或达不到训练要求的,根据违反程度轻重,按比例补交费用。
4. 若不按照学校规定参加各类田径比赛,则取消体育特长生待遇,补交原来免除的费用。
四、从__年1月1日起,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均适用本办法。非体育特长生的奖励不适用本奖励办法。
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实施方案5
202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将于202X年12月27日至28日举行,202X年6月完成招生录取工作。为了确保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学院202X年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严格遵循教育部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以公平、保密、规范、严肃、严格、认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组织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的统一考试,学院将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进一步加强领导、管理和培训,落实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创新人才的招生工作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X年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各专项工作组,具体情况如下:
1.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陈亚萍任办公室主任,白红兵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有文迪义、庄翎、石恒帅。
2. 纪检、监察组:
组长:吴
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