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如果父母租房居住,他们的随迁子女必须与父母在本市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并连续居住满两年。如果该住所目前没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划片对口学校将接收入学。如果片区人数超过学位数,市、区招生办将统筹安排入学。
3. 如果随迁子女与父母随祖辈同户口簿同居住,并且父母在本市没有第二处住所,将参照以上两条执行。
对于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入学,我们也有招生办法:
1. 如果随迁子女父母在本市城区购房并入住,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划片对口学校将接收入学。如果该住所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市、区招生办将统筹安排入学。
2. 如果随迁子女与父母在本市城区租房居住,必须是随迁子女与父母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居住满两年。如果该住所目前没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划片对口学校将接收入学。如果片区人数超过学位数,市、区招生办将统筹安排入学。
3. 如果随迁子女与父母随祖辈同户口簿同居住,并且父母在本市城区没有第二处住所,将参照以上第一条执行。
对于港澳台胞、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子女以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我们参照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招生办法执行。
以上是我们的招生方案,并且有具体的日程安排。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请学位,然后各部门进行审核,申请人准备好所需材料后提交给学校审核,最后公布新生名单。入学后,新生需要进行报名注册。
需要注意的是,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将取消入学资格,并受到相应处理。同时,不符合我市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可以选择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或选择本市的民办学校就读。
希望通过这套招生方案,能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招生活动流程方案5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和吉林省有关文件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自主、自律原则;
3.院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原则。
二、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单独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单独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
(一)招生对象
1.高中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单独招生院校2xx年招生计划如下: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21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2.符合吉林省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2021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中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日—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各单独招生高职高专院校网站报名。
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详见招生院校简章。
2.确认地点:各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单独招生院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单独招生院校依据吉林省招生办的考生高考报名信息对单独招生报名考生进行比对,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