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缴费
考生报名后按规定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类(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
综合素质测试科目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满分为300分。
2.考试形式:笔试。
3.命题范围: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以2021年普通高考相关文件为基准,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大类制定;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均以吉林省教育厅颁发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纲要为基准。
4.命题方式:招生院校单独或联合命题。
5.具体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xx年3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区招生办安排指定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
(七)录取原则及说明
以“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专业大类招生试点。
1.单独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职毕业生近三年来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照顾。
4.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1年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正常填报志愿。
5.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招生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考试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务规定要求组织考试,做好评卷、录取工作。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要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着力规范办学招生行为,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介入,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真正使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或示范校资格。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生活动流程方案6
一、招生人员
招生团队由招生组长和招生业务员组成。
二、工作要求
1. 统一管理,按时完成招生目标。
2. 组织有序,按照组长的安排,分小组进行招生工作,保持纪律和有序。
3. 业务员在招生过程中要有礼貌,形象端正,禁止穿拖鞋和佩戴首饰。
4. 保持纪律,不允许迟到和早退。
三、工作安排
1. 发放宣传资料,让家长了解活动详情。
2. 在学生集中地设点招生。
3. 根据组长安排进行电话招生。
4. 部分业务员可进行游击招生。
四、具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