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市教育局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大,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学校处置学生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自然灾害,将灾害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因突发自然灾害而引起的重、特大事件,主要包括:防台风、防雷电、防水灾(暴雨、洪水)、防战时的`人身攻击等气象灾害。
三、基本原则
1、迅速报告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当事人、目击者及领导要在第一事件内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
2、主动抢险、迅速处理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立即尽最大可能展开救援工作。
3、生命第一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要把救助人员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助,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
4、保护财产及设施安全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要积极抢救财产,尽一切可能确保重要物品及设施的安全,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组织领导机构
1、成立自然灾害现场指挥部,下设6个小组
总指挥:法人代表
副总指挥:园长、副园长、园长助理、安全主任
成员:后勤主任、教研主任、园医、厨房班长、年级组长
抢险行动组
安全主任——负责发生自然灾害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现场营救,尽力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疏散引导组:
园长——负责指挥师生转移到安全场所;
通讯联络组
副园长——负责对内对外的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
人员救护组
园医——负责为现场伤员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莲塘医院;
物品管理组
园长助理——负责妥善保管从现场抢救出来的物品,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
后勤保障组
后勤主任——负责为现场救护工作提供车辆、水、食物等服务工作。
五、抗自然灾害重点地区
综合楼、学校操场
人员分工:
法人代表——负责抗自然灾害全面工作,根据突发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核实灾情,制定救灾方案,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并落实救灾措施。
安全主任——负责幼儿园内的一切设施安全。
园长——负责对全园师生的自然灾害安全预防教育。
园长助理——负责学校操场、树木、校内可移动物品的安全。
后勤主任——负责抗台物资、生活用品的保障。
副园长——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络,通报信息,抗自然灾害值班人员名单安排,自然灾害后的总结汇报工作。
六、抗自然灾害前期准备工作
学校接到上级发布做好紧急抗自然灾害准备后,学校领导小组发布紧急抗自然灾害令,启动学校系统,布置抗自然灾害工作,学校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课,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也可以报警求助。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事前做好学校校舍门窗、水电的安全调查工作,学校树木的加固工作,自然灾害后的损失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