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者在综合成绩中的排名先后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将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将进行考察,主要评估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将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资格审查、试讲和面试、体检、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等环节将在报名结束后,在湖南省石油化工技工学校网站上公布。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省人社厅审查。经审查通过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南省石油化工技工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试用期,试用期内如果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将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