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是组织检查阶段,从9月到12月。各校要对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摸底,建立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台账。还要对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6月3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教育和体育局校安股、教育督导室。
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9月1日至7日组织督查组对全县各学校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督查报告,报送州教育和体育局、州人民政府督导室。如果在专项治理期间仍然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进行通报,追究责任并督促整改。
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10月至11月组织督查组对各地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而在12月,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督察组对各地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希望各学校能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治理活动。
学校预防校园欺凌应急预案8
为了防止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的发生,保护师生的安全和学校的稳定,我们特制定了学校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适用于我校校园内发生的欺凌暴力伤害事件。
组织机构:学校将成立校园欺凌暴力防控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小组:
1. 应变保护组
组长:
组员:
2. 人员救护组
组长:
组员:
3. 疏散引导组
组长:
组员:
4. 通讯联络及沟通协调组
组长:
组员:
各组职责:
1. 应变保护组负责在公安部门介入之前与侵犯势力周旋,紧急时进行格斗等措施。
2. 人员救护组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
3. 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学生到安全场所。
4. 通讯联络及沟通协调组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和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
预警预防:
1. 分析可能引发事件的原因,如社会不满、利益冲突、精神病人发病以及学生间的矛盾等。
2. 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加强师生的思想品德、心理健康、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 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和老师的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工作。
4.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发现可疑人员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园应及时报告或报警。
5. 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进行登记和化解工作。
6. 与派出所、联防队保持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校园周边存在的不稳定因素,采取有效对策。
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学校欺凌暴力事件,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1. 在场教职工应尽力制止非法侵害现象,并及时通知学校领导。如无力制止,可调集力量,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
2. 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应变保护组的人员要在公安部门赶到之前,尽力与歹徒周旋,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学校要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疏散学生。
3. 如有人员伤亡,人员救护组要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尽快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4. 协助警方阻止欺凌暴力行为的最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