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危险没有排除或有效控制的情况下,指定人员对现场进行值守。
5.5检测、抢险、救援及防护措施
(1)检测人员应穿戴安全防护用品进入事故现场,在有监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2)抢险人员应穿戴防毒防护用品进入事故现场,在有监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3)事故现场指挥要做好防止事故扩大的预防工作,必须保持现场作业通风,防止燃气积聚形成爆炸混合气体。
(4)现场救护,重大抢险时,公司医务人员随行待命。协调联动医院,就近选择医院,紧急情况打开救治绿色通道,快速抢救伤员。
5.6现场处置原则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维护现场秩序和搜集相关数据;
(4)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及时报告事态发展趋势及状况。
(5)因采取抢险措施,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妥善记录事故现场原貌,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7预案启动
发生燃气事故,由总指挥下达指令立即启动公司燃气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5.8应急通讯
应急响应期间,公司应急抢险部门及人员,保证值班人员随时接收首席接警人员、客户服务部报警指令;公司燃气事故应急管理的部门及成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5.9指挥协调
5.9.1本预案启动后,公司应急管理领导,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通知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参加应急抢险,并根据事故级别逐级上报。
5.9.2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5.10应急支援
当燃气事故现场应急力量不足、需要支援时,向总指挥报告调度其它成员请示,现场指挥长接请示后根据现场指挥部的支援请求,协调各成员单位实施应急支援。
5.11新闻发布
燃气事故应急抢险工作的信息公开发布由xx部实施,并实行集中、统一、规范的信息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新闻保密和新闻发布等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5.12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及预案响应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宣布响应结束。
6后期处置
6.1事故调查
燃气事故调查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6.2总结评价
6.2.1燃气事故应急处理的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做出书面报告。
6.2.2依据事故大小输配中心、客户服务部、质量安全部负责整理和审查职责范围内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分析和总结事故原因、责任及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对应急处置工作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总结。
7应急保障
7.1信息保障
(1)接收、制作和传递燃气事故信息,为专家咨询和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2)接收、传递各级相关部门应急系统组织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3)为燃气事故应急领导指挥小组及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7.2通信保障
(1)公布应急抢修电话96977及应急领导指挥小组主要人员联系电话,并保证通讯的畅通。
(2)建立相应的通讯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质量安全部应建立市应急办、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安监部门、市各应急联动单位通信联络信息。
7.3队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