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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及细则1
推行教师季度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为进一步全面客观评估每一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学校内部营造一个“激励先进、优胜劣汰”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表现(权数10分+奖励分)(无限制名额数)
1、优秀(10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积极,业绩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不能定为优秀:
①有明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②有有偿家教、有偿补习现象;
③有搞第二职业、影响本职工作的现象;
④工作态度消极应付,接受任务推三托四;
⑤同事关系、家校关系紧张,经调查属实者。
⑥谎称病情、小病大养,影响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一般,业绩较好,能完成担任的任务。
3、不合格,不得分:表现较差,业绩低劣,不能承担分配的任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定为不合格:
⑴严重违法乱纪,损坏师德形象被查处者;
⑵同期违反计生政策,被查处者;
⑶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性质严重的;
⑷严重失职,酿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⑸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⑹擅离职守,较长期不在岗的;
⑺搞第二职业,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
4、奖励分:对响应上级号召,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者当季度可奖励1分,当季度帮扶贫困生、捐资助学50元以上者奖励1--3分。(帮扶贫困生、捐资助学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况(权数10分)
学校设置考勤登记表,由值日导师或值班行政负责考勤登记并及时汇总封存。教师请假1—2天须由校长批准,3天及其以上须由教育办批准,1周以上须送市教育局批准,并按有关规定扣发奖金。
1、有下列情况者分别给予扣分。
①病假:当季度累计5天以上扣1分,长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及单位公假):当季度累计请假3天以上扣1分,当季度累计一周以上不得分。
③旷课每节扣1分;
④无原因迟到、早退(包括护导)、私自调课每节课扣0.5分;
⑤学校会议、学校升旗仪式、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各级会议,应参加的教师又没有请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没有考勤登记的按60%计算,以下参照计算。
三、教学常规(权数10分)
每季度对教师的教学计划、教学总结、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记录、考试(期中、期末)质量分析等,按照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以下各项要求,每次每缺一项扣1分:
①期初制定教学计划、并按时送交学校;
②期末写好总结并按时送交学校;
③认真编写教案(如发现无教案上课者,每次加扣1分);
④按时认真批改学生作业;
⑤单元测验按时考查、批改、讲评;